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福建宁德畜禽消费逐渐恢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8  浏览次数:8897
内容摘要:福建宁德畜禽消费逐渐恢复,农业资讯, 深圳蔬菜综合均价四周持续上涨

  H7N9的突然来袭,对宁德市家禽业造成较大影响。如今,随着H7N9“阴霾”逐渐散去,宁德市家禽业现状如何?为了解情况,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近日组织对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屏南、古田等地共5家超市、8家市场、4家餐饮店进行调查,并对30名群众进行随机问卷访问。调查结果显示,自5月27日福建省疫情解禁后,宁德市畜禽生产、交易、消费逐渐恢复,活禽、蛋品及熟制品销售量与价格在逐渐回升。

  农贸市场家禽摊位重新开张禽类产品销售及价格逐月上升

  在H7N9的影响下,家禽销路受阻,无法出售,家禽市场曾一度处于关闭状态。如今,宁德市农贸市场肉禽类产品交易情况都正在逐步恢复,虽然与上年相比还有差距,但各类禽类产品销售及价格都在逐月上升。据一些摊主反映,在重新开张时还有很多消费者对活禽产品心怀芥蒂,6月初生意比较清淡,随着市场逐渐回暖,交易量正在逐渐上升。霞浦县关帝庙市场销售肉禽的摊位5、6月份平均出售宰杀的鲜鸡、鸭400只左右,价格12~16元/斤,而7月份大约销售1200只,价格20~26元/斤。福安市京都农贸市场在5、6月份市场交易明显减少,7月份该市场销售量大大增加,销售额环比增长300%。古田县大世界市场活鸭销售从5月、6月不到6万元销售额,上升到7月份的9万多元。

  超市禽蛋销售量逐月上升餐饮业营业额逐渐增加

  H7N9流感疫情解禁后,市面上禽蛋的销售量明显上升。古田一家超市销售记录显示,禽蛋销售额在逐月上涨,鸡蛋在5~7月份的销售额分别为23560元、26880元、33650元,鸭蛋则分别为22330元、25670元、32850元。价格总体上也在上涨,鲜鸭蛋价格由5月份的12.6元/公斤涨至7月份的14.75元/公斤。

  与此同时,餐饮业营业额也在逐渐增加。

  福鼎市一家专门做鸡煲的餐饮店在解禁前几乎没人消费,迫于无奈只好停业。解禁后,为了让消费者接受并吸引顾客,餐饮店重新装修,老板表示,重新开张后销售量在逐渐上升,5月份销售生鸡200公斤/月上升到7月份的4000公斤/月,销售额也从3万元涨到30万元。蕉城区一家扒鸡店在禽流感期间停业,6月份重新开张,目前销售额与禽流感发生之前基本持平。

  养殖企业积极自救希望通过市场挽回损失

  “目前我的活土鸡存栏量26000只,5、6两个月无出栏,平均每月亏损8~9万元左右,靠小额贷款维持。”霞浦县一陈姓养殖户说,7月份,他通过市场调节往外地出售2000只左右,价格每斤23元,现在只能希望通过市场需求加大及价格上涨来挽回损失。

  “H7N9流感”疫情期间,部分企业亏损严重,“H7N9流感”后很多养殖户咬牙坚持,都在出栏和淘汰一些老鸡,目前正在积极自救中。福安某公司主要养殖土鸡,H7N9流感期间土鸡蛋批发价6元/公斤,因无人问津只能卖给蛋糕店,同时每天倒掉很多无人买的鸡蛋。目前土鸡蛋价格恢复到30元/公斤水平,每天批发给市场350~400公斤。

  另外,一养鸭大户在H7N9流感期间将12000多只肉鸭全部以每只10元的价格贱卖,鸭蛋批发价8.4元/公斤。目前鸭蛋价格逐步提高到11.4元/公斤。

  禽类产品转入正常消费相关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

  调查显示,大多数消费者对“H7N9流感疫情”是了解的,部分消费者受3~5月H7N9流感疫情影响,没有购买禽消费而转向肉类或蔬菜。从7月份开始,消费者逐步恢复消费信心,禽销售量和销售额逐步增加。

  业内人士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养殖户渡过难关。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管理力度,对超市、宾馆、餐饮店的鸡、鸭、鸽子等家禽及其商品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进入市场经营的禽类及其商品必须提供来源证明、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并经工商部门验证、备案后,方可经营。对违反食品安全,违章销售者要严处查办,彻底清除各种可能导致禽流感发生的隐患。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福建宁德畜禽消费逐渐恢复”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808/2399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