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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把粮食收购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7  浏览次数:8811
内容摘要:湖北严把粮食收购关,农业资讯, 深圳蔬菜综合均价四周持续上涨

  【导语·随着国家启动早稻托市收购,今年湖北粮食收购工作拉开帷幕。为维护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湖北省粮食局5日专门下发《粮食收购工作纪律规定》,严把粮食收购关,禁止对农民“打白条”,对托市收购中容易引发矛盾的“人情粮”“关系粮”坚决说不。

  随着国家启动早稻托市收购,今年湖北粮食收购工作拉开帷幕。为维护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湖北省粮食局5日专门下发《粮食收购工作纪律规定》,严把粮食收购关,禁止对农民“打白条”,对托市收购中容易引发矛盾的“人情粮”“关系粮”坚决说不。

  新颁布的《粮食收购工作纪律规定》明确规范了粮食收购工作纪律,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严格执行敞开收购政策。规定国有粮食储备及购销企业、托市收购委托库点及延伸收购点等收购主体应积极挂牌敞开收购,严禁擅自停收、拒收、限收。

  二是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做到收购政策、价格、等级、质量“四公开”和检验、计量标准“两公正”。严禁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克斤短两,严禁在粮食验质过程中降低质量标准,收“人情粮”、“关系粮”

  三是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资金管理规定。严禁虚报收购数量套取收购资金和国家费用补贴,不得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严禁在收购中“打白条”和代扣、代缴各种税费,坚持及时足额结算,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损害农民利益。

  五是严格遵守收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收购行为,坚持粮食收购服务承诺,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改进工作作风等。

  六是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和以陈顶新。严格防止将库存陈粮划转为国家政策性收购粮食和“一粮多用”,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

  七是严禁无资格、无证照入市收购。加强粮食收购主体资格核查,严禁违反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

  八是严禁在收购中随意损坏和浪费粮食。增强爱粮节粮意识,强化收购抽检、清理、转运、入仓等环节管理,确保颗粒归仓。

  湖北是我国13个主要粮食产区之一,也是粮食流通大省。近年来全省粮食收购工作进展顺利。去年湖北省粮食经营主体累计收购粮食275.51亿斤,比上年同期增加13.34亿斤。2013年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最低价收购政策,湖北省已于7月19日起正式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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