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市场的核心,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价格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宏观调控大局,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一方面综合采取措施,不断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实现了“稳”;另一方面不失时机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煤炭、铁路货运、水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实现了“进”。
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不断健全价格调控体系,完善价格调控方式,重要商品供应得到有力保障,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推进。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分别比2012年提高9.8%、8.3%,为促进夏粮丰收、保护农民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积极实施生猪市场价格调控,在3月初猪粮比价跌破盈亏平衡点后,及时启动生猪市场和价格调控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冻肉收储,引导猪粮比价回到盈亏平衡点左右,生猪市场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出台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平价商店、基本蔬菜品种政策性保险制度,研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教育、医疗、金融、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监管,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国家采取综合调控措施等因素作用下,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涨幅比去年同期低0.9个百分点,为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物价环境。
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积极有序推进。价格杠杆是当前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国家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价格信号在优化配置市场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推出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取消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完善调控程序,朝着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有效遏制了市场投机行为,保障了国内市场供应。出台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对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份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实现电煤价格并轨,并取消了价格临时干预,电煤价格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有序推进水价改革,加强和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管理,明确了“十二五”末水资源费调整目标。稳步推进铁路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使价格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步伐,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环保,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认真做好下半年工作,稳定价格总水平。下半年,价格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宏观调控中心任务,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不放松。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管理好通胀预期,保障群众生活,确保实现全年预期调控目标。二是坚持市场化导向的价格改革不动摇。以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着力理顺比价关系,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利用价格杠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为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