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信息 » 正文

猪农自行配置料 无需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2  浏览次数:81544
内容摘要:猪农自行配置料 无需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农业资讯, 深圳蔬菜综合均价四周持续上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答复

北京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法律解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内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方可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养殖者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使用自行配置的饲料,无需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但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置的饲料。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7月22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猪农自行配置料 无需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802/2337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