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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货币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30  浏览次数:8101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特别是最近国办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金融系统也不断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我结合工作实际,就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的重大意义。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市场、扩大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异常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货币信贷总量,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住、发挥好,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防风险的关系,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增加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

  三、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要求,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鼓励金融创新,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努力实现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目标。

  四、积极发展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小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具有信息、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决策部署,放宽对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的准入。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五、大力发展多种融资方式,拓宽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小微企业资本金还比较薄弱。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支持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的渠道和机制。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加快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同时,进一步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发挥好民间资本在扩大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六、要大力推动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机制创新,不断满足小微企业多层次、多样性的金融服务需求。小微企业点多面广、千差万别,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是多层次、多样性的。金融机构要做好对小微企业账户开立、支付结算、存款和存款类产品、外汇兑换、支付性质的垫款等基础型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扩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进一步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支持地方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强化小额贷款公司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发展网络信贷平台等中介机构,为小微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来源。

  七、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小微企业会计信息不规范、不充分,有的缺乏信用记录,银行难以用常规方法评估其还款能力。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立健全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信用评级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营造良好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需要不断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也需要有关部门在产权保护、财税支持、行业准入等方面提供更宽松的体制机制和更健全的公共服务。下一步,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马凯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为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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