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成效大的发展历程,但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改革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现有农村金融体系难以向农民提供充足有效的金融服务。下一步要积极推动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颁证、登记、流转等基础性工作,探索开展“三权”抵押试点
27日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情况时表示,目前,金融机构网点已覆盖了全部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金融服务已覆盖全部乡镇。截至2012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7.6万亿元,2008年以来的年均增速达到23.6%,比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4个百分点,其中农户贷款3.6万亿元,较2007年末增长1.7倍,有8524万农户获得信贷支持,覆盖面持续保持在30%以上。2012年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面积达到9.7亿亩,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2%,2007至2012年,累计向1.13亿户次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2007年至今,近50家涉农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累计融资491亿元;农产品期货品种目前已达到15个,约占现有商品期货品种总数的一半。
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改革最为薄弱的环节
在谈到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时,尚福林说,2007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成效大的发展历程,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改革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
——农村信贷结构不平衡,局部供求矛盾突出。农村金融最基本的矛盾是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矛盾,现有农村金融体系难以向农民提供充足有效的金融服务,在中西部县域表现更为突出。
——金融功能配置不健全,缺位、错位等问题并存。一是政策性金融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邮政储蓄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和大中型银行县支行存贷比总体较低,资金上存问题普遍存在。三是农村信用社被迫补位,承担了服务金融空白乡镇、贫困农户等大量政策性任务。四是游离于法律法规规范和监管之外的农民资金合作社等组织大量出现,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各类金融业态发展不协调,协同效应发挥不充分。目前,农村缺乏把富余资金转化为信贷投入的机制,农民缺乏抵御农业生产自然风险和农产品市场风险的能力。我国农业保险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涉农信贷风险尤其是因重大自然灾害形成的巨额信贷损失缺乏分散渠道和补偿安排。
——粮食主产区农村信用社经营困难,部分机构风险处置难度大。受农业弱质性的长期影响,13个粮食主产省份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重,支农服务能力严重不足,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加以解决。
——扶持政策的协调性和合力尚有提升空间。现有扶持政策的统一协调及力度有待加强,激励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考虑到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着地区差异、机构差异、业务差异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对产粮大省、老少边穷等困难地区,以及农村信用社、农业产业链前端信贷投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