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规范树木采挖移植行为。
通知称,对采挖移植树木的行为,各地必须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规范。采挖树木,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运输采挖的树木,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假植的树木再次采挖的,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来源证明。除开展科研等活动必需外,禁止采挖原生地天然濒危、珍稀树木,禁止采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以及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内的树木,及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树木。
通知还强调,要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森林资源管理的首要位置。严格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控制用地规模,坚守林地红线。要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能占用宜林荒山荒地的不占用有林地,能占用劣质林地的不占用优质林地,切实保护好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行为,对林地非法开垦为耕地的,依法清理收回,退耕恢复植被。坚决杜绝以土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等为名非法占用和损毁林地,对因此而非法占用或损毁林地的要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