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宏状元菜品出现小虫 店方道歉并赔偿3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6  浏览次数:81278
内容摘要:宏状元菜品出现小虫 店方道歉并赔偿300元

前晚,市民海女士在虎坊路宏状元餐厅内用餐时,在一份拌菜里发现小虫。协商后,店方对其免单并赔付300元。昨天下午,该店店长确认此事,称店方已进行自检。

市民海女士称,前晚7点多,她与朋友一行来到虎坊路的宏状元餐厅吃饭,“因为我朋友刚在附近看完病,身体还不是很舒服,我们就点了粥和拌菜”,准备食用拌菜时,她在其中发现了苍蝇一样的虫子,“还有茸毛和角”。她立即向店方反映此事,对方致歉。经过协商,店方免除了她所有餐费,并进行了300元的赔付。

海女士说,她希望店家能给自己出示一份书面证明,事后若身体不适,则需追加相应赔偿,但店方拒绝此要求。

昨天下午,虎坊路宏状元餐厅店长王勇证实此事。“那虫子不足绿豆大小,我们没能判断具体的种类”,事发后,值班经理已带领员工对餐厅后厨进行自检,并要求员工避免虫子可能在上菜过程中进入菜品的情况,“因为并不知道虫子具体是在哪一道程序中进入拌菜的,所以我们没有同意消费者出示书面证明的要求”。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宏状元菜品出现小虫 店方道歉并赔偿300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716/2210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