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场动态 » 分析预测 » 正文

2013年临储玉米拍卖力度有望加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5  浏览次数:81171
内容摘要:为保护种粮农户积极性,近年来我国玉米市场政策市特征明显,临储玉米托市收购政策一直是判断玉米市场价格走向的风向标。今年7月初,我国政府一反常态较往年整整提前4个月公布临储玉米政策,宣布在上年基础上提高玉米临储收购价格6分/斤,加强了市场看涨预期

  为保护种粮农户积极性,近年来我国玉米市场“政策市”特征明显,临储玉米托市收购政策一直是判断玉米市场价格走向的“风向标”。今年7月初,我国政府一反常态较往年整整提前4个月公布临储玉米政策,宣布在上年基础上提高玉米临储收购价格6分/斤,加强了市场看涨预期,同时也意味着国内外玉米市场价差趋势将进一步扩大。此外,在今年国内玉米大量收储的背景下,国家提前公布收储计划也暗示着年内拍卖力度的增强。具体分析如下:

  新季玉米收购价格预期看涨上市冲击逐步弱化

  2013年7月3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分公司联合发文: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在东北等部分主产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并适当提高临时收储价格水平。2013年生产的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均比2012年提高0.06元/斤。

  从时间上来看,今年我国临储玉米政策出台的时间较去年提前了整整四个月,而2010年以来国内临储玉米政策出台时间也呈现逐年提前的趋势;从价格水平来看,三年来临储玉米收购价格逐年提高,但提价幅度呈现稳步下滑的态势,2011年提价幅度180元/吨,2012年提价幅度140元/吨,2013年提价幅度120元/吨。

  不过,这并无碍于业内看好新季玉米,至少,在我国临储政策大大提前出台的背景下,新季玉米上市对于东北市场的冲击将大大减弱。毕竟,目前长春周边玉米出库价格仅2260元/吨左右,二等,(按标准折算,三等玉米相应出库价格在2220元/吨),而吉林新季三等粮源临储收购价格已经达到2240元/吨的水平,当然对于赚取上市时间差的东北烘干企业和贸易商而言,成本快速上升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政策强化市场利多预期临储玉米拍卖力度有望加大

  众所周知,今年我国临储玉米收购量创下政策实施以来次新高,东北四省累计收购量达到3083.2万吨。同时,今年临储收购粮源因东北玉米品质整体下降而同步下降,不利于储存,因此此次政府提前4个月公布临储玉米收购政策有利于坚挺市场看涨新季玉米的信心,同时有利于临储拍卖,是政府加大储备玉米出库力度的一个信号。

  北半球新季玉米上市压力不减秋收以后风险犹在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美国玉米播种面积已经创下1936年以来最高,若无重大天气灾害,丰产无虞,同时,年末中国前期进口廉价玉米陆续到货也将对南方市场构成压力。为此,虽有东北临储玉米托市,秋收以后国储玉米能否顺价销售存在“隐忧”,错过这个夏季可能意味着错过顺价销售的好时机。

  综上所述,今年我国继续提高临储玉米收购价格体现了其维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供应安全的意图。但大幅提前政策公布时间也释放了国家可能加大临储玉米拍卖力度的信号,这对于秋粮上市以前的普通及以下等级玉米不利,值得关注。同时,在我国粮食托市政策面临转折的背景下,国储玉米能否持续顺价销售也有待商榷。毕竟,在当前国际粮价远低于国内市场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正在调整进口策略,北半球新季玉米上市后对于市场的冲击仍不应小觑。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2013年临储玉米拍卖力度有望加大”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715/2201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