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部分开发商夸大宣传 精装修房“埋雷”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5  浏览次数:81062
内容摘要:部分开发商夸大宣传 精装修房“埋雷”多

精装修房源越来越多地走进买房人视线。但这类房源质量问题隐蔽,又无明确的验收标准,埋设“地雷”多多,购房者一旦触及,往往引来纠纷缠身。16日,常州市工商部门结合消费者投诉,专门发布精装修房市场存在的“埋雷”情况,呼吁尽快出台相关计价、验收标准。

去年以来,精装修房成了消费维权一大热点,仅常州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接到的此类投诉、咨询就增长266%。不少消费者反映,精装修房的开发商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据常州工商部门分析,精装修房普遍存在三大问题:房价计算方式不明确。签订购房合同时,通常采用“总房款=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单价+装修单价)”的计 算方式,但房屋建筑面积包含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按这种算法,消费者额外为公摊面积的装修埋了单;购房合同中装修条款内容简单含糊。对装修材料的品牌、规 格等约定,都用“优质”、“高档”、“先进”、“相当于”、“不低于”等模糊字眼,但到装修时降低标准,以次充好;精装修样板房消失快。样板房作为合同中 对精装修房描述的具体体现,都被开发商装修得无可挑剔,但很少能把精装修房做到与样板房同样完美。为减少纠纷,开发商往往在交付前或交付一结束,立即拆除 样板房来个“死无对证”。

常州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认为,上述问题对普通消费者是绕不过去的坎,不是提醒注意就能避免的。只有相关的价格、验收具体实施标准尽快出台,才能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部分开发商夸大宣传 精装修房“埋雷”多”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715/2196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