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监局有关人士称,“酒精勾兑”或“外购基酒”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
本报记者郭纯良张萧然报道
《枝江酒业:成品酒陷“酒精勾兑”质疑》一文(本报6月3日)刊发后,多家媒体转载并跟进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引发多方关注。一些业界人士有观点认为,枝江酒业基酒产能本已严重不足,目前还继续扩建5万吨罐装生产线项目,如此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必将被“注水”。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据悉,2006年枝江酒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而枝江酒业则成为唯一的获准使用枝江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厂家。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就此赴湖北向湖北省质监局进行了解,根据该局提供的《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显示,枝江酒须经过8道制曲工艺及13道生产工艺方能制成,从原料投入到成品出厂应不少于一年。该标准还对枝江酒的原料辅料选用、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等多项指标进行了规范。
那么,枝江酒业是否严格按照枝江酒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来进行生产呢?其实,从枝江酒业基酒年产量与成品酒销量的差距就能看到冰山一角。
记者向湖北省质监局提出了疑问,枝江酒业“酒精勾兑”及“外购基酒”,是否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该局标准化处杨姓处长表示,严格来讲“酒精勾兑”或大量“外购基酒”均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同时行业协会也有严格的标准。
记者从国家质监总局了解到相关规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国家质检总局将注销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对外公告。
另外,针对“枝江酒业近年不断占地进行扩建,5万吨白酒灌装生产线用地涉嫌虚假申报”等情况反映,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针对上述问题,会向分管领导汇报,查实有关问题,并将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本报。
而对于枝江酒业扩建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手续这一问题,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一位处长告诉记者,上述工程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该停工办理环评手续。
截至发稿,记者就枝江酒业近年扩建情况及“5万吨白酒灌装生产线”项目用地等相关问题也向国土资源部进行了书面采访。
6月25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给本报记者回函称:枝江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枝江市2012年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我厅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以鄂土资函【2012】3029号进行了批复,批复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并要求枝江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然而早在2005年起,白酒和酒精生产线便已经被列为限制类产业项目。紧随其后,自2006年起,白酒和酒精生产线项目用地又被列为禁止供地项目,任何地方与部门都不得向此类项目供地。显然,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是考虑到供地不能违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枝江市政府向枝江酒业供地是否违背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是否像湖北国土资源厅的回复所称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还有待记者进一步调查。
另据了解,去年10月10日,维维集团投资3亿元开建的2万吨优质白酒项目已在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开发区动工。维维股份2012年年报显示,绥化酒业生产基地工程作为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期末余额的账面价值为401810元,而此项目,记者发现也存在违规问题。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