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四川整治民生领域假冒伪劣:涉农 食品药品为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8  浏览次数:81092
内容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3日下发通知,要求以涉农、食品药品为重点,强化对民生领域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种子、苗木、农药、农机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3日下发通知,要求以涉农、食品药品为重点,强化对民生领域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种子、苗木、农药、农机等重点农资产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在饲料和畜禽饮水中添加违禁物质、售卖过期变质食品、肉类掺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化妆品,尤其是通过互联网、邮寄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查处制假售假、偷工减料、非法接受委托加工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家用电器、手机、成品油等涉及生产和消费安全的商品,通知要求要开展专项整治,并以医疗、药品、食品等为重点,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针对目前网购盛行的形势,通知要求加强对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动态监管,打击虚构、冒用合法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网络商品交易或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记者任鸿)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四川整治民生领域假冒伪劣:涉农 食品药品为重点”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708/2181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