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联通手机网络罢工5小时 官方称设备故障所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8  浏览次数:81081
内容摘要:联通手机网络昨罢工5小时 官方称系DNS设备故障所致,现已恢复正常 晚报记者钱朱建秦川报道 昨晚8点半,吴小姐和同学在外聚餐。当她拿出手机准备使用事先预定好的团购券时,却发现页面始终无法打开。她连续拨打了十多次联通客服热线,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据悉

   联通手机网络昨罢工5小时

  官方称系DNS设备故障所致,现已恢复正常

  晚报记者钱朱建秦川报道

  昨晚8点半,吴小姐和同学在外聚餐。当她拿出手机准备使用事先预定好的团购券时,却发现页面始终无法打开。她连续拨打了十多次联通客服热线,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据悉,从昨天17:30开始,沪上不少联通用户都发现手机“断网”,无法正常访问网络,而10010热线客服坐席则始终处于忙碌状态。上海联通方面向记者确认了上述故障,称系DNS设备出错所致,在抢修5个小时后已恢复正常。

  网络“罢工”,团购券没法用

  和不少从移动转投联通的用户一样,吴小姐也是几年前为了免费获得一部苹果iPhone手机而选择了联通套餐。然而,使用联通网络的吴小姐却发现,联通的信号在一些区域很不稳定。“这些偶尔出现的小问题,我没有太在意,但昨天的故障却让我很生气。”吴小姐告诉记者,由于网络问题,她的手机始终无法正常使用团购券,以至于事先说好要请客吃饭的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十分尴尬。更让吴小姐不解的是,事后她得知很多联通用户早在昨晚5点半左右就已经发现问题,并向联通反映,而联通事后也承认故障是昨晚5点半发生的。

  “发现问题了,为何没有及时告知用户?”吴小姐说,针对昨晚的故障,上海联通的第一条官方微博发布于昨晚9点25分,此事距离事发已经近4个小时,很多像她这样的着急的用户已经拨打了无数次的联通客服热线。“其实,光发微博也没用,用户都没网络了,怎么看微博?”吴小姐说,最可行的办法应该是群发短信告知用户。

  无独有偶,网友“东区一枝花”昨晚也在微博抱怨:“好端端的突然就上不去网了,差点以为是手机3G模块出了问题,急死了。直奔联通营业厅问个究竟,得到答复说是全上海联通都上不去网。”记者注意到,投诉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手机有3G字样却上不了网、打10018和10010全部直接提示系统正忙。而记者本人也在试图用联通号手机打开网页时,被告知“未能激活蜂窝移动数据网”。

  昨晚21:30,上海联通方面向记者回应称,其移动网络的分组域DNS设备出现故障,导致部分2G、3G用户上网操作时域名解析失败,无法正常上网。22:40,联通表示故障已修复。

  通信业人士表示,通常DNS设备故障会导致域名解析错误问题。在访问其服务器时,系统需要进行解析、在域名注册商那里通过专门的DNS服务器解析到一个WEB服务器的一个固定IP上,再通过IP地址来实现网页的访问。一旦解析出错,变会发生网页打不开的状况。

  专家:统一调度应对大危机

  近期,工商银行(3.93,-0.02,-0.51%)、联通接连在网络方面出现故障。对此,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怀宾表示,金融、电信、电力、航运、铁路、海关、税务等行业逐渐采取数据大集中的管理方式,从整体上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系统的可靠性,但同时也将业务管理风险集中到了总部。伴随着上海“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建设,上海逐渐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数据中心集中地,而诸如“四川地震、日本海啸”等非常态的自然灾难,或者常态下的误操作、基础设施故障引起的宕机事件,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高悬在数据中心管理者头上。

  “像工行、联通等公共服务性企业对信息安全应该是很重视的,但突发事件无法避免,单一企业又必然有其局限性。”王怀宾建议,应该在上海市的层面形成机制,统一调动设备、专家等资源来应对大的危机。据悉,上海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目前就承担着这样的职能。而将于7月至10月在沪举办的2013信息安全技能竞赛,将为上海甄选缺口达10万的网络信息安全人才。据王怀宾介绍,竞赛的优胜者将被纳入上海市应急保障支撑团队。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联通手机网络罢工5小时 官方称设备故障所致”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708/2181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