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农业科技 » 正文

《人囧》逆袭:指控《泰囧》版权侵权 欲索赔一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6  浏览次数:81234
内容摘要:徐峥筹拍《泰囧》囧事不断。近日,内地票房创下最高纪录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遭到《人在囧途》制片方控诉。 事件回放之一 事情应该从2010年讲起。据内部人士A先生透露:自《人在囧途》播出之后,由于口碑很好,徐峥就向制作方提出了《人在

 《人囧》逆袭:指控《泰囧》版权侵权

  徐峥筹拍《泰囧》囧事不断。近日,内地票房创下最高纪录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遭到《人在囧途》制片方控诉。

  事件回放之一

  事情应该从2010年讲起。据内部人士A先生透露:自《人在囧途》播出之后,由于口碑很好,徐峥就向制作方提出了《人在囧途2》的剧本创作的新戏的概念,故事得到大家认可,徐峥要求做该片导演,双方一拍即合。然而制作方随后找了其他导演,徐峥后来发现制作方已找了导演在筹拍该片了,双方有些不愉快。

  "《人在囧途2》故事大纲出来后,徐峥提出执导该片,制作方也同意了,但讨论了一星期都没什么进展,最后发现徐峥留了一手他拿着大纲注册了项目《人在囧城》,这让制片方很不满。"A先生称,最后双方谈的结果是《人在囧途2》还是与制片方合作拍摄,但徐峥不仅兼任导演主演,还将承制该片担任监制。"双方谈妥后,徐峥就撤销了之前注册的《人在囧城》,但很快制作方没通过徐峥就注册了《人在囧途2》,并在广电总局立项,徐峥知道后感觉被耍了,就宣布放弃《人在囧途2》。"

  最后徐峥只能另起炉灶,自己找人重新编剧《人在囧途2》的大纲,注册了《人再囧途之泰囧》。

  而此前,田羽生也表示,自己创作的《人在囧途2》有些相似的桥段,但对于独立作品,相似并不能说抄袭。

  事件回放之二

  2013年3月2日,《人在囧途》出品方之一武汉华旗影视制作公司(以下简称华旗影视)召开新闻发布会,突然宣布以"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理由状告《泰囧》出品方光线传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泰囧》编剧之一束焕表示,从剧本每一稿到编剧合同,本片用的都是"泰囧"。不过,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刘瑶律师根据已有新闻分析称,《泰囧》的确存在着侵权嫌疑。

  原告表示拥有《人囧》一切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微博有消息传出,称原告或要求索赔一亿元,不过原告及律师在会后没有接受采访,也没有提出理赔以及具体金额,但他们列举了多项起诉理由,根据《泰囧》片方发布的众多文字、图片、网上视频等,原因,认为《泰囧》对《人囧》构成了侵权。

  细节

  科易网小编找到《泰囧》先行版其中一条预告片,开头这样写的:"曾经狭路相逢,注定续写悲催。喜剧王牌组合徐峥、王宝强……"之后打出"人在囧途"并迅速把其中的"在"换成了"再"。据悉,徐峥为《泰囧》倾入大量心血,不仅参与了《泰囧》海报、预告片的制作,甚至连上映的时间,他都有提出建议。

  主创回应这个项目一直叫"泰囧"

  《泰囧》编剧之一束焕,他表示已经知道状告一事,"这两个项目我都有参与。其实,《泰囧》这个名字跟《人在囧途》没有关系,因为这个项目一直就叫《泰囧》。剧本每一稿中都只有"泰囧"这两个字,并且编剧合同上的片名也是《泰囧》"。

  目前被告方没有做出回应

  3日下午,新快报记者致电光线影业宣传曹小姐,对方表示目前光线影业不会对此事作出回应。随后,记者又致电《泰囧》导演徐峥的经纪人刘女士,对方表示正在开会,对于《泰囧》被告侵权一事还不太清楚情况,需要了解清楚以后再回应。

  至于原告方声称《泰囧》还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观众一事,该律师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那么这就需要原、被告双方来举例主张自己的立场,最终由法院来裁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构成,被告方或将赔偿相关损失。"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人囧》逆袭:指控《泰囧》版权侵权 欲索赔一亿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306/2079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