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2月15日《南方都市报》)
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看得出来,对“家庭农场”来说,其核心要素就在于扎根农村、以农业作为主要的经营产业。至于“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种粮,一种是种菜;而无论是哪一种,都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与压力。
先说种粮。在我国,种粮一直利润菲薄。“家庭农场”若想通过种粮来赚钱,就不能种植普通水稻、小麦之类的农作物,而必须独辟蹊径,去种植利润较高的粮食,比如有机水稻。毕竟,在市场上,有机水稻的利润通常是普通水稻的十倍;而要想种植有机水稻,“家庭农场”就面临着环境、技术、种子等多方面的挑战,要想克服,殊为不易。
再说种菜。就利润而言,种菜普遍高于种粮,但种菜的风险也高于种粮;一旦大规模种植的蔬菜找不到销路,“家庭农场”就将血本无归。而丰收的蔬菜找不到销路的情况,多年来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在此境况下,“家庭农场”若想将种菜作为主业,就需他们走订单农业的道路。
由此可见,无论是种粮还是种菜,对“家庭农场”来说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想让“家庭农场”顺利地经营下去,就需要当地政府对“家庭农场”多加扶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及销售渠道上的帮助,让他们能够慢慢站稳脚跟打开市场。
倘能如此,“家庭农场”就能成为农村的支柱,拉动农村本地经济的大力发展。除此之外,“家庭农场”还能给农村带来多种益处。一是解决农村的空心化问题。二是解决留守儿童的难题。三是解决农村城镇化的难题。对广大的农村来说,发展“家庭农场”确实是一条可行之道。期待各地的政府部门能够对“家庭农场”大力扶持,让“家庭农场”在农村遍地开花,真正造福广大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