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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须知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81219
内容摘要:一、校企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 目前高校与企业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主要有两种:高校将科研成果的专利权许可给企业,即成果转让;高校将科技成果出资入股,即出资入股。 目前成熟的科研成果转化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将科研成果的专利权许

   一、校企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

  目前高校与企业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主要有两种:高校将科研成果的专利权许可给企业,即成果转让;高校将科技成果出资入股,即出资入股。

  目前成熟的科研成果转化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将科研成果的专利权许可给企业,高校获取技术转让费。

  2、高校的科研成果发明人,也就是一些教师利用自己的发明自筹资金创办公司。

  3、目前实现科研成果转化最成功的模式,就是将高校的科研成果与社会风险投资资金相结合。

  二、当前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当前高校校企合作联盟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新问题也不断涌现,主要包括缺乏完善的保障制度、校企合作的权益分配和风险投资机制尚不成熟、科技服务平台(http://fuwu.k8008.com)与人才匮乏方面等。

  1.制度缺位,政府、企业、高校三者关系不明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政府、企业和高校如何各司其职,共同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是当前我国校企合作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目前,校企合作主体如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等与政府、高校、企业的关系不明晰,很多校企合作机构都与高校保持着行政隶属关系,工作人员在编制、工资、职称评聘等问题上与各方纠缠不清,还无法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政府与高校对校企合作机构过度的行政干预使其最终很可能会发展成为单纯的研究所或校办企业,背离自主创新源与技术辐射源的建设初衷。

  2.权益分配和风险投资机制尚不成熟

  以技术工程化与产业化为主要目标的校企合作联盟涉及到高校、企业等多方利益,而目前我国校企合作所必需的权益分配和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建成。一是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和政策性标准;二是权益如何在各参与主体之间进行公平合理分配,现在普遍采用按投资股份分成,但存在技术入股如何定价、经营性资产如何划分等诸多问题。同样,投资风险分担机制的不成熟也成为影响高校建立校企合作联盟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3.科技中介机构与人才匮乏

  我国目前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市场中介和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队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人才无论从数量和素质上都远远不能适应校企合作中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和当前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严重脱节。

  三、如何开展校企合作

  1、精心挑选合作企业明确合作项目和内容。

  2、聘请合作企业的专家委员指导专业建设。

  3、“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合作企业的联系,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鼓励企业与大院大所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依托院校的技术优势,引进技术,引进人才,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

  4、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为了教学联系生产提供实际的帮助。

  5、深化校企合作的思考,不断拓宽合作渠道,加强校企间的产学研合作,积极探索共建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课题等合作模式。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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