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村委会 » 赶集信息 » 正文

自己收集的北京故宫相关资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25  浏览次数:81440
内容摘要:游览故宫,可以从天安门进,也可以由后门----神武门进。由天安门进入,穿过一片青砖铺地的广场,便到达紫禁城的正门----午门。穿过午门,又是一个大广场,广场上有一金水桥。过桥经太和门便是雄伟的太和殿。经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穿过乾清门,便进入内

游览故宫,可以从天安门进,也可以由后门----神武门进。由天安门进入,穿过一片青砖铺地的广场,便到达紫禁城的正门----午门。穿过午门,又是一个大广场,广场上有一金水桥。过桥经太和门便是雄伟的太和殿。经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穿过乾清门,便进入内廷,内廷分中路、东路和西路三条路线。如果是半日游,这三条路线只能游一条,一般可走中路。走中路可看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嫔妃所住的地方(其中有的已辟为展厅)和御花园。一般来说,用半天时间游故宫,比较吃力。以安排一日游为佳。如有时间,又想看得细些,则可安排二日游。
(故宫门票价格 www.lvmama.com/dest/gugong )
 故宫旅游路线:
(1)最理想的参观路线是从午门进入紫禁城,然后沿着中轴线依次参观内金水桥、太和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乾清门、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御花园。
(2)参观完御花园,可以通过御花园左侧的门进入西六宫依次参观储秀宫、翎坤宫、永寿宫、咸福宫、长春宫、太极殿(也叫启祥宫),然后出内右门回到乾清门广场,东行进入内左门,可依次参观东六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乘乾宫、钟粹宫。参观完东六宫可沿东长安街再回到乾清门广场,向东穿过景运门进入锡庆门,然后再进入皇极门,可以参观皇极殿、宁寿宫、扮戏楼、畅音阁、养性殿、乾隆花园、贞妃井,最后出贞顺门西行出神武门离开故宫。
故宫门票价格 
北京故宫门票价格60元  旺季:4月1日—10月31日 每张60元/人 淡季:11月1日—次年3月31日 每张40元/人 珍宝馆:每张10元/人     钟表馆:每张10元/人 1.2米以下儿童免票参观  ; 优惠办法优惠办法优惠办法优惠办法((((以下均不含珍宝馆以下均不含珍宝馆以下均不含珍宝馆以下均不含珍宝馆、、、、钟表馆钟表馆钟表馆钟表馆))))
1.大、中、小学学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成人教育、研究生),凭学生证或学校介绍信购学生票,每张20元/人。
2.离休干部凭离休证,免费参观。
3.老年人凭有效证件,门票半价优惠。
4.持有本市社会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门票半价优惠。
5.“三八”妇女节,妇女享受门票半价优惠。
6.“六一”儿童节,14周岁以下儿童(含14周岁)免费参观。随同家长一人,门票半价优惠。
7.“八一”建军节,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免费参观。
8.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件免费参观          
  北京故宫开放时间: 故宫博物院全年开放 售票时间: 4月1日—10月31日 8:30—16:00        11月1日—次年3月31日 8:30—15:30 开馆时间: 4月1日—10月31日 8:30—17:00         11月1日—次年3月31日 8:30—16:30 停止入馆时间: 4月1日—10月31日 16:10            11月1日—次年3月31日 15:40  北京故宫附近酒店北京故宫附近酒店北京故宫附近酒店北京故宫附近酒店:::: 您可从北京酒店北京酒店北京酒店北京酒店中选择预订。 北京故宫交通指南北京故宫交通指南北京故宫交通指南北京故宫交通指南::::  北京故宫地址:北京市景山前街4号 北京故宫自驾车路线:  (1) 北京故宫乘车路线: 1、2、4、5、10、20、52、57、22、54、120、802、特1路中山公园或天安门站下车,地铁、9、17、44、48、53、59、66、110、307、803、808、819、922、特4、特7、团结湖专线前门下车或101、103、103快、109、812、814路故宫下车。 
本文来自驴妈妈旅游网 北京旅游 故宫门票价格 故宫门票价格 www.lvmama.com/dest/gugong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自己收集的北京故宫相关资料”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1025/2008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参与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