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三年扶贫记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30  浏览次数:81202
内容摘要:本站讯(文/张昌帅)6月29日,我了解到,湛江市地方税务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领导小组于2009年6月成立,组长为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兆华。所有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工作组办公室,由局党委办公室牵头,各科科长组成,具体负责扶贫工作,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而且

  本站讯(文/张昌帅)6月29日,我了解到,湛江市地方税务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领导小组于2009年6月成立,组长为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兆华。所有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工作组办公室,由局党委办公室牵头,各科科长组成,具体负责扶贫工作,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而且调配4人组成长期扶贫驻村工作组。具体负责贯彻市局扶贫措施,落实扶贫项目。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双到”工作目标。按照湛江市地方税务局驻村工作组于2010年向湛江市扶贫办提交总体扶贫方案,帮扶项目已超额完成,并取得理想成效,被评为2010年度省扶贫工作优秀单位。

  一、资金筹措情况。

  为实现省、市政府确立的集体经济从零收入达到5万元收入,80户贫困户从人均年收入1320元提高到2500元,村容村貌文化教育得到显著改善。到2012年6月止,总共投入扶贫资金235万元,其中湛江市地税局自筹158万元,省市两级财政下拨75万元。

  二、集体项目投资情况。

  1、在县、镇党委和政府支持下,购买120平方米土地建造农贸市场,新建二层240平方米商铺楼。总投资59.6万元。于2010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年租金收入2.2万元。

  2、开挖15亩养殖虾塘,投资20万元,完成后年收入5万元。

  3、为仑头村修建1100平方米硬化底文化广场,投资10万元,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

  4、为仑头村修一条300米长3米宽硬化底水泥道路。南海头村修一条200米长3米宽硬化底水泥道路,两条道路投资15万元,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

  5、为改善教学环境,提高仑头仔村小学教学质量,投资7.5万元修缮了场地、门窗、桌椅等,还为学校配置10台电脑建立希望之家教研室。

  6、从仑头村中心位置开始修建了二条分别300米、200米直径80厘米地下排洪暗沟,解决群众长期没有解决的逢雨必浸的困境,投资5.7万元。

  7、为村委会修缮了办公室,设置了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购置办公用品,配备4台办公电脑,投资6万元。

  以上七项集体经济与公共设施总投资为125万元。

  (三)、80户贫困户项目落实情况。

  1、帮扶35户贫困户开挖养虾塘,投资31.5万元。

  2、帮扶20户贫困户购买三轮摩托运输车,投资13万元。

  3、帮扶20户贫困户购买40头母牛,投资14万元。

  4、帮扶3户贫困户购买鱼船,2户贫困户经营商铺,投资4.5万元。

  以上四项为80户贫困户“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落实的具体项目,总投入63万元。这些项目于2011年5月之前已全部完成,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脱贫实惠。

  (四)、其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为80户贫困户、五保户、孤儿购买两年家村医保,投入5万元。

  2、三年春节现金慰问五保、孤儿、老党员,投入4万元。

  3、为贫困户王万久女儿三年高中学杂费,投入1.8万元。

  4、解决村委日常经费,救灾复产等到,投入13万元。

  5、为34户茅草房改造每户2000元,投入6.8万元。

  6、还有12万元计划用于1280米沟渠修理工程,目前尚没有使用。

  (五)、扶贫工作项目落实后,成效显著。

  由于湛江市地方税务局驻村工作组深入地调查研究,逐户进行可行性分析协商。尽最大心力确保扶贫项目合理科学,见效快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因而项目实施以来收到显著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在集体项目方面,不但贫困户感觉到整个村委老百姓都看得见摸得着,切身受益,群众非常满意。80户贫困户过去人均年收入1320元,到2012年6月人均年收入达6500元,这是逐户调查后累总平均数。数据可靠并非夸张,总之,项目经得起检验,各级政府满意,群众满意,湛江市地方税务局驻村工作组也无愧于这次扶贫使命。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湛江市地方税务局三年扶贫记录”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0630/1966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