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广州开发区外国语学校校长受贿13万被判5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4  浏览次数:8961
内容摘要:13日上午,广州萝岗区法院对原广州开发区外国语学校校长叶兰生受贿一案作出宣判,判决叶兰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叶兰生,男,1954年6月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新洲县,文化程度硕士研

  13日上午,广州萝岗区法院对原广州开发区外国语学校校长叶兰生受贿一案作出宣判,判决叶兰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叶兰生,男,1954年6月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新洲县,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原系广州开发区外国语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

  萝岗区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叶兰生在担任广州市第八十三中学(后更名为广州开发区外国语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负责该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该校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过程中,为广州市萝岗区九佛华东装饰工程部负责人竞标和承揽该校工程提供帮助,并先后5次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万元。2011年8月15日,叶兰生向萝岗区纪委投案自首,后退出赃款13万元。(姚嘉莉冯海青)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广州开发区外国语学校校长受贿13万被判5年”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0614/1961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