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麻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半山别墅奢华令人咋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4  浏览次数:81391
内容摘要:麻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半山别墅奢华令人咋舌 《15年不公开细账,还在生态区建别墅?》后续 红楼人去楼空,圈养肥猪竟用面包喂 董事长半山别墅奢华令人咋舌,南山区纪委表示是否介入调查待核实后再定 圈养的肥猪竟然用面包喂。 晶报记者/文、图 半山红楼

  麻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半山别墅奢华令人咋舌

  《15年不公开细账,还在生态区建别墅?》后续

  “红楼”人去楼空,圈养肥猪竟用面包喂

  董事长半山别墅奢华令人咋舌,南山区纪委表示是否介入调查待核实后再定

  圈养的肥猪竟然用面包喂。

  晶报记者/文、图

  半山“红楼”养孔雀鸳鸯、水源地圈养生猪喂面包、透明走廊观水景……看到眼前的一切,西丽街道麻磡社区的居民如同走进了大观园。昨日下午,上百名麻磡居民登上半山“红楼”,希望能与社区股份公司董事长张桂辉当面理论,可别墅已人去楼空。西丽街道党工委刘副书记表示,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张桂辉应该还在麻磡社区配合调查,街道办会向其转述居民诉求。

  公司4个月亏损120多万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麻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办公楼,在居民们的带领下来到办公大楼三楼。在墙上,记者看到了麻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2年财务公开栏》,上面公布着一至四月的收支情况,上面标明:1月份,股份公司利润为-956631.88元;二月利润为58082元;三月利润为-345117.95元;四月利润为-8204.79元。也就是说,今年头4个月,麻嵌股份有限公司就亏损了120多万。

  菜地每月2元/平米出租

  股份公司究竟有多少面积的土地在出租?每个月租金是多少?财务总账为何未将这些细账公开?这是居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原本菜地每亩每月能收2500元左右的租金,如今却被股份公司每平方米2元/月的价格租出去了,这样经营不亏损才怪!”居民张能才对记者说。他又出具了一份《租地合同书》,上面注明股份公司将在麻磡村麦地坳至深沥塘的一块约40亩的地租给个人,租地时间为15年,每月租金为2元/平方米。

  张能才对记者说,在知道有媒体关注麻磡的事情后,从昨日开始管理人员才把进出口给堵住。

  半山别墅已无人看管

  随后,上百名居民一起走上半山“红楼”,希望能找董事长讨个说法。“自从张桂辉当了董事长,我们就不敢来这里。要不是被你们媒体曝光,我们村民是不可能进得了的。”

  记者看到,别墅区原有的看管人员已不见了踪影,任由居民在别墅区各处“参观”,记者也得以近距离感受这一别墅的奢华:在飞禽圈养区,除了鸳鸯之外,还圈养了2只孔雀。为了便于观赏,紧临圈养区的小楼上还建有悬空透明的走廊。在离别墅不远的一处山角,建有一处小型养猪场,里面养着4头肥猪。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开放式的猪圈里还有一堆没吃完的面包,这便是养猪的“饲料”。紧贴猪圈,有一个更大面积的圈养区,里面圈养的则是体型更小的山猪。

  整个别墅区里有四五栋建筑,里面的一栋是一层主别墅楼,依山而建坐落在一处悬空的岩基上。第一次目睹别墅内的“别有洞天”,村民们不禁咋舌:“看看这里的奢华,再比比我们村民的生活现状,实在让人气愤。”

  董事长电话一直关机

  为了了解村委财务公布及别墅的情况,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再次来到麻嵌股份公司办公楼,董事长办公室大门紧锁,股份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董事长不在,而且上午也没来过。但有居民告诉记者,股份公司配给董事长的宝马X5SUV仍停在办公大楼的停车场内。记者多次拨打董事长张桂辉的电话,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至于西丽街道进驻麻磡社区的工作组调查情况,西丽街道党工委刘副书记表示,工作组还在按计划开展工作,目前还没有最新的情况,董事长应该还在麻磡社区,工作组要他配合调查时应该会找得到。他还表示,如果见到张桂辉,会将居民的诉求向其转述。

  相关纪检部门是否也已介入调查此事?记者随后联系了南山区纪委宣教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在了解情况,是否介入调查还得等待具体部门核实情况后再做决定。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麻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半山别墅奢华令人咋舌”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0614/1961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