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陕西府谷县司法局正副局长升迁路溯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81339
内容摘要:[导读]自2008年开始,这里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一起官场大事引发全国关注。当煤炭让人暴富,一个个亿万富翁相继诞生时,这个原本属于贫困地区的所有变化便不再循规蹈矩。 转播到腾讯微博 府谷县司法局局长办公室门牌。5月23日,记者来此采访李瑞华,但办公室大门
[导读]自2008年开始,这里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一起“官场大事”引发全国关注。当煤炭让人暴富,一个个亿万富翁相继诞生时,这个原本属于贫困地区的所有变化便不再循规蹈矩。
转播到腾讯微博

府谷县司法局局长办公室门牌。5月23日,记者来此采访李瑞华,但办公室大门紧闭,之前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均未接通。

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府谷官场也显得特别热闹。自2008年开始,这里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一起“官场大事”引发全国关注。

当煤炭让人暴富,一个个亿万富翁相继诞生时,这个原本属于贫困地区的所有变化便不再循规蹈矩。

5月22日,陕西榆林市府谷县发布消息: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利荣高中、专科学历均为伪造,给予其免职、留党察看处分。

在此之前,这名1984年出生的副局长,和他的上级——县司法局局长李瑞华(女)一道,都被外界质疑学历、履历造假。

当地发布消息称,李瑞华学籍档案完整、工作经历清楚,任职符合规定。然而,记者调查情况显示,李瑞华学历、履历依然存在疑点。

府谷县由于蕴藏丰富的煤炭资源,近年来源源不断地催生亿万富豪。与此同时,当地官场非常热闹,几乎每年都会曝出一个全国关注的事件。

在文管办上班时,又在燃气公司任职?

根据府谷县官方通报,李瑞华的工作简历从担任天桥集团客房部经理开始,那是1996年12月,她通过县人事劳动局举办的首届人才交流会,应聘到天桥集团工作。

一位熟识李瑞华的老干部却表示,官方并没有公布李到天桥集团之前的一段工作经历。这名老干部2010年离岗,与李的父母共事多年,对李家比较熟悉。

该老干部说,李瑞华父母都是民警:母亲是府谷本地人,现退休在家;父亲李增寿,北京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当年响应国家号召,支援陕甘宁边区建设来到府谷,曾任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3年前去世。李家有3个女儿,李瑞华最小,她在府谷出生长大,先后就读于府谷一小、二中和府谷中学。

该老干部说,李瑞华大约1994年高中毕业,到榆林兴榆经贸开发公司府谷分公司肉食部工作,做了“一年多一点”后,门市部倒闭,天桥集团旗下的天桥大厦招服务员,李瑞华去应聘了。1996年时,天桥大厦在府谷甚至整个榆林地区都属于高档场所,常有官员和富商出入,招聘一事吸引了众多应聘者,“有500多人”,最终,天桥大厦录用了包括李瑞华在内的约60人。

根据府谷县官方通报:李瑞华在天桥集团工作近1年后,1997年11月,她被录用为国家干部;两年后,1999年11月,她由县委组织部分配到该县老高川乡担任妇干;5个月后,她被借调到县文管办任讲解员;1年多后,2001年8月,她被正式调入县文管办;3年后,2004年7月,被任命为府谷县文管办副主任(副科级)。

针对以上通报的情况,记者从两名离岗干部处了解到的情况是,李瑞华借调担任文管所讲解员时,“基本上一个礼拜去一次,只是挂个名”,她一直在当地的开源燃气公司上班。

该说法得到了开源燃气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该工作人员是燃气公司一名高管的妻子。她说,李瑞华“(二零)零几年时在公司上班,做管理工作,做了一两年”。

“一直连续不断上班,不可能脱产学习”

李瑞华提供的毕业证书显示,她1994年9月至1996年6月在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计算机经济管理专业脱产学习,获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而根据上述李瑞华的工作经历推算,她的学历依然存疑。“她肯定没有上过大学,因为,她一直连续不断地在这几个单位上班。”上述老干部分析。他说,1994年至1996年间,李瑞华正在兴榆经贸开发公司府谷分公司和天桥大厦工作,不可能脱产学习。

除此之外,李瑞华档案或履历还存在其他问题:

记者查阅“陕西省1994年成人院校招生录取名单”,李瑞华政治面貌为“党员”。但是,府谷县委组织部2009年公布的一份“拟提拔(调整)任用的公示”中,她的政治面貌为“非党员”。

府谷县政协官方网站介绍李瑞华个人简历时,曾这样表述:1996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事件引发质疑后,当地官方解释:今年初县政协网站上传李瑞华简历时,她本人在外地出差,县司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中出现笔误。之后,官方更改了李瑞华的学历、履历表,关于其求学经历的描述改为“1994年9月至1996年6月取得大专学历”。

李瑞华的人生因在天桥集团工作而改变。

按照上述老干部的说法,她在天桥大厦上班时,“得到了县里一位叶姓领导的赏识”,后来,府谷县一位张姓现任领导“发现了这个人才”。

这名张姓领导2006年调到府谷县任职。

李瑞华担任县文管办副主任5年后,开始频繁调动工作。2009年7月,她被任命为县创卫办副主任,正科级;2010年2月,她被调整为县政府办副主任、创卫办主任;2011年6月,她被任命为县司法局局长。

早在今年初,网上就出现了对李瑞华的质疑,但是,事情并没有引起多大关注。直到5月16日,有网友的质疑系统而全面,这才引发轩然大波。

“府谷这地方不大,大家都互相了解。她当局长以后,大家觉得好笑。她到统战部当个副部长可以,但司法局是个法律单位,你必须要懂这个。”上述老干部说。

5月23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位于府谷县政府6楼的李瑞华办公室,一直到11点30分左右,紫红色的办公室大门一直紧锁;一位同楼层的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李瑞华的去向,“可能去开会了。”在此之前,记者多次拨打李瑞华手机,均未接。

学历造假的副局长:父亲系知名煤老板

与李瑞华相比,刘利荣的升迁之路更为“玄妙”。

府谷县委组织部公示资料显示,刘利荣,男,27岁,府谷县新民镇人,200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调县司法局工作,2010年任副局长。

2009年,刘利荣任县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他当年的一名领导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他的评价是“所谓关系户。”

他之前的简历,简单到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初中没有毕业就当了兵;复员后给时任新民镇镇长开了3年车,是镇政府的临时工。

刘利荣的父亲刘五儿,府谷县新民镇芦家梁煤矿矿长,在当地算是名人,坊间称其资产过亿。

当地官方2011年公布的“第二届陕西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对他的介绍是:知名的煤炭企业家,曾获榆林市文联颁发的“在全市文化建设和各项社会福利事业中贡献突出奖”,曾获府谷县政府授予的“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网友对刘利荣的任职情况提出质疑后,当地官方进行了调查,5月22日发布通报:刘利荣高中文凭系自行伪造,大专文凭和学籍档案在西安购买。

这份通报称:2009年8月,刘利荣被提拔担任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过程中,干部考察组把关不严,没有认真审核档案,最终导致他被提拔使用。

府谷县委决定,免去刘利荣司法局副局长职务,给予他留党察看处分。同时,给予县委干部考察组原组长丁彦彪,免去老高川镇党委书记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人社局工改办副主任张明晓免职、调离人社系统、行政警告处分。

而自从在5月16日被爆出学历、履历造假后,刘利荣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经济指标逐年攀升府谷官场变得热闹

府谷县位于陕西最北端,地处陕西、山西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曾是典型的偏远贫困地区。

这里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近年,随着煤炭价格一路上扬,2006年以来,该县各项经济指标逐年攀升。2009年,该县县域综合实力跃居陕西第一。

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府谷官场也显得特别热闹。自2008年开始,这里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一起“官场大事”引发全国关注。

2008年6月,府谷县委组织部聘任高乃则等4人为县长助理,聘任张继平等3人为县长经济顾问。这7人都是当地民营企业家,其中6名煤老板。

这一事件在第二年被媒体报道后,引发极大争议,当地宣布免去上述4名县长助理。

2010年,府谷推行一项新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凡45周岁以上、自愿提前离岗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村组(社区)挂职的科级领导干部,退休之前每月可享1000至1500元岗位补贴。这项制度的目的是:给年轻干部腾出施展手脚的舞台。

这项制度在推进过程中,先后有226名干部递交“自愿申请”。然而,有提前离岗的干部却表示,他们中很多人是“被自愿”。

去年底,府谷县曝出“短信门”事件,榆林市召开人大会议期间,有人用短信举报府谷县委领导。这一事件至今没有结果。

李瑞华和刘利荣事件,只不过是让刚刚平静的府谷官场再次热闹起来。

府谷县一位提前离岗的老局长说,在当地,像李瑞华、刘利荣这样存在违规提拔情况的干部还有,只不过他们的单位比较特殊,更容易引发外界关注。

一位曾在陕北生活工作多年的机关干部介绍,府谷当地不少人对权力有一种特别崇拜,尤其一些暴富起来的人,内心深处渴望一份荣誉,而一份带有官方背景的工作最为理想,“尽管他们不需要这点工资生活”。

当煤炭让人暴富,一个个亿万富翁相继诞生时,这个原本属于贫困地区的所有变化便不可能再循规蹈矩。

(潇湘晨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陕西府谷县司法局正副局长升迁路溯源”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0601/1953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