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三亚图书馆被指半数为盗版书 回应称系诽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81246
内容摘要:网帖中公布的盗版书图片 5月30日,网友三亚老读者在国内某知名论坛上发表网帖称,三亚馆居然有50%以上的盗版书!在订书过程中,还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此贴一出,立即引发众多网友热议。5月31日,根据网上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三亚市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在接
 网帖中公布的盗版书图片


5月30日,网友“三亚老读者”在国内某知名论坛上发表网帖称,三亚馆居然有50%以上的盗版书!在订书过程中,还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此贴一出,立即引发众多网友热议。5月31日,根据网上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三亚市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网帖称,三亚图书馆的购书流程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操作的,该网贴属于恶意诽谤!图书馆将保留追究相关发帖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报记者 林方岱  网友发帖称

三亚图书馆违规操作购盗版书

在网上,记者留意到,网友“三亚老读者”发布的一则网贴点击量较多,并引来众多网友的疯转。该网帖提到,三亚市图书馆负责人自2002年任职以来,多次用市财政所拔购书经费购置盗版书籍从中牟取暴利,致使图书馆内图书好大一部分为盗版书,来自全国各地的读者多有反映,但未曾使其收敛,依然我行我素。

此外,该网友还在网帖中详细披露了三亚市图书馆的违规操作行为:三亚市图书馆利用财政经费从私人机构订购大量报纸杂志,并从中收取回扣。在订购报纸杂志时采取多订少送,私吞少送那部分报纸杂志的订购费。因为通过私人机构订报纸杂志有回扣,所以多年来其一直从私人机构订购报纸杂志,未从正规机构邮政局订购。该网友还在网帖中公布了几张盖有三亚市图书馆红色公章的《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书籍照片,并声称这就是从图书馆中发现的盗版书。

记者查证

网友曝光的图书确为盗版书

记者试图在网上与发帖者“三亚老读者”取得联系,但始终没有收到回复。根据该网友在网上展示的从三亚图书馆借出的《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为盗版书的照片,记者注意到,书上标明的出版社为四川大学出版社,于是记者联系了该单位。根据该单位对图片中图书编码等相关信息的辨认,证实这确实是一本盗版书籍。

三亚图书馆回应:

50%为盗版书一事纯属诽谤

就此,三亚图书馆分管采购的杨副馆长接受采访时称,图书馆采购图书是有严格制度规范的,按照购书的流程,三亚图书馆将年度购书计划上报给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由财政局审批之后将购书的款项拨付到三亚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再由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然后再由图书馆组织人去中标的供书企业去购书,最后由采购办和图书馆一起对图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由政府采购部门将购书款项拨付供书企业,整个过程中,市财政所拔购书经费不会经过图书馆的账户。因此,网帖中所说的图书馆负责人挪用购书经费购置盗版书,并从中牟取暴利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杨副馆长说,图书馆之所以从私人机构处订购期刊杂志,是因为私人机构能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每一项订购书籍数目和实际送到的数目都有详细账单可供查询,随后杨副馆长出示了近几年详细的订购书籍清单。

那么网帖中反映的《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为盗版书一事图书馆应该作何解释呢?杨副馆长称,由于每年采购的量很大,谁也不能保证这些书里面没有混杂有盗版的书籍,要检查数量如此庞大的书籍难度很高,虽然不能保证三亚图书馆百分之百是正版图书,但是网帖中所说的50%为盗版书一事纯属诽谤!图书馆将保留追究相关发帖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杨副馆长还介绍说,如果工作人员在整理图书的过程中,发现盗版书籍,该书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诚信记录,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杨副馆长还提到,网帖中公布的《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确实是从图书馆内借出的,但经查询,该书最后一次借还时间是2006年下半年,之后就一直封存在馆内,这个时候发布该书照片,发帖人不知是何居心。

此外,记者获悉,网帖中所提到的三亚图书馆负责人现在已调往三亚市群众艺术馆。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联系上了曾在三亚市图书馆当了近十年负责人的杨威胜馆长(现任三亚市群众艺术馆馆长)。杨威胜表示,图书馆采购图书是有着严格的制度规范的,用市财政所拔购书经费购置盗版书籍从中牟取暴利不可能发生。此外,杨威胜向记者透露,就在前几天曾接到原单位一同事的威胁短信,他猜想这件事有可能是遭到别人的恶意诽谤。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三亚图书馆被指半数为盗版书 回应称系诽谤”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0601/1952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