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买天)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要求,由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等六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农业部经管司负责人介绍,六部门2011年确定50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强宣传培训、科学选择试点、探索现代技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一批试点村镇的登记工作,保持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为稳步扩大登记试点积累了经验。具体表现为“三个基本掌握”:对如何有序开展登记试点,规范工作规程和工作方法等问题有了基本掌握;对如何根据地形地貌选择适宜测绘方法、有效降低登记成本等技术性问题有了基本掌握;对如何科学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解决试点可能遇到的各类纠纷问题有了基本掌握。从试点情况看,有效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据了解,农业部经管司将在第一阶段取得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健全登记工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完善登记簿制度,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扩大登记试点范围,抓紧组织各地自愿申报第二批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