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吉祥小区被拆除一半的临街房屋。
图:受伤昏迷的李某被救护车送往医院
图:山西省临猗县吉祥小区拆迁现场
图为吉祥小区被打居民宅院。
图:残临猗县吉祥小区部分被拆现场一片狼藉。
图为临猗县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门外悬挂着“棚户区改造利国利民”的标语
图:临猗县吉祥小区部分被拆现场一片狼藉。
图为19日吉祥小区遭暴力殴打受伤的居民李某。
[核心提示]2012年4月19日,山西运城市临猗县“棚户区改造”现场,发生拆迁方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暴力殴打居民的恶性事件,致使年过半百的李某当场鲜血喷洒,昏迷入院。
在网上搜索“暴力拆迁”,网页显现出来的相关新闻数不胜数,屡见不鲜。而在这漫无硝烟的拆迁战场吃亏的必然是出于弱势群体的普通民众,在这力量悬殊的较量中被拆迁者付出的往往是沉重的代价。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天回乡金华村唐福珍,为了抗拒暴力拆迁保护自家三层楼房,在楼顶天台自焚致死;2010年11月1日,太原晋源区古寨村村民武某家被强行拆除,同时发生命案等,情节之恶劣实乃罕见。
暴力拆迁为何频发,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基层政府或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被拆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等。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甚至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面对暴力拆迁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国务院办公厅曾在2011年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再无暴力拆迁行为。
然而,个别地方依旧“用权顶风作案”,无视中央及多部委的三令五申。
条件不明确多数居民拒绝搬迁
2012年4月19日,山西临猗县便发生拆迁方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暴力殴打被拆迁者事件,致使年过半百的李某当场鲜血喷洒,昏迷入院。
2012年4月22日,记者在临猗县吉祥小区看到,部分房屋已经被拆,现场凌乱不堪,一片狼藉。
据被拆户张大爷介绍,住有67户居民的吉祥小区,在2月初被临猗县政府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始征收。虽然2月1日【临政公字(2012)第1号】文件已经公告,但截止到目前,因相关补偿条件不明确,签字同意后搬迁的居民仅有18余户,远远没有达到拆迁的比例要求,可是拆迁工作却已经开始。
4月19日午时,小区居民李某在家休息,被轰隆隆的机械声吵醒,出门看到拆迁方正在拆除邻居朱某的房屋。其后发生争执,四五名青年当场将李某按倒在地,随即手持砖块砸向李某脑门,致使李某受伤流血昏迷,后经家人和邻居报警并送往医院。
发生暴力事件双方各持己见
事发后,有网民通过网络发帖,呈现了现场暴力殴打居民的照片和具体情况。
次日,临猗县官方表态,针对19日网民发帖所反映的情况,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据临猗县官方相关资料显示,该县吉祥小区建设于90年代初期,多数为楼板房,达不到抗震要求。同时由于地势低洼,排水不畅,每到汛期,该小区便成为县城“汛情重灾区”,因院中多次进水,导致居民房屋潮湿,大多数居民楼一层不能住人。因此,小区居民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要求对小区进行改造。
2011年9月县委书记等领导在该小区查看汛情时,居民再次提出改造要求,经综合考虑该小区的“地理位置”、群众诉求等,县委、县政府便按照临猗县人民政府【2011】第26期会议纪要要求,把吉祥小区改造列为2012年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并在2011年底完成了项目的立项、科研、环评等前期工作。
随后,由临猗县城投公司负责,签约期限自2012年2月1日起开始征收至4月30日结束,房屋拆除工作由城投公司委托运城经济开发区大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进行,并要求做到和谐拆迁。
居民称未经多数居民同意实属强制拆迁
19日发生暴力殴打居民的流血事件,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矛盾。
据现场目击居民介绍,被打居民名叫李水平,今年56岁,属吉祥小区常住居民。年初,由县住建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临猗县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开始与小区居民商拆迁事宜,大多数居民觉得拆迁补偿条件不明确、不合理,便没有同意。后来部分居民经受不起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的软磨硬泡,甚至以停职或停发工质为由相要挟,才勉强答应签了字。
采访中,一大婶称,指挥部工作人员乘其不在家时,便让患有脑梗的老公签了字。她找到指挥部理论为何逼着大脑思维不清楚的病患老人签字,工作人员称,病不病无所谓,是户主签了字就算。
住建局称改造棚户区实属利民大事
针对“棚户区”的定义,记者走访了临猗县住建局。
该局一工作人员介绍,吉祥小区是个比较老的小区,房屋安全系数不高,运城又属于地震高发震带之上,政府惧怕危害居民财产生命的安全是其一;另外,就是小区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年年都被雨水侵泡,损害居民健康,仅这两点均够上“棚户区”的定义。
关于拆迁的事情,工作人员称,详细情况他不太清楚,但是,搞拆迁,发生这些事情都是正常。领导也说过,要搞城市建设,就不怕出这些事情。
工作人员说,为了打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功能,县委、县政府的原则就是“统一规划,市场运营”。说白了,作为农业大县,也拿不出多少资金来做城市建设,就需要市场资金来运作棚户区的改造。
最后,该工作人员再次强调,我们不怕什么事。
针对临猗官方的说法,几位年过七旬的居民说,政府之所以把吉祥小区定为“棚户区”的确是因近几年小区每逢汛期便会出现积水现象,但究其因,应“归功”于城市道路设施改造缺陷所致。
一位退休老工人说,2009年,县城建局改造修缮小区前街道,提升了路面高度,另加上排水设施的设计缺陷才导致汛期雨水不但出不了小区,甚至街道上排水管道的雨水外冒回流至小区内。
随后,十几户居民证明2009年以前并未发生过排水不畅现象,更谈不上“汛情重灾区”。
另一位居民说,吉祥小区也不是县城居住环境最差的小区,但是吉祥小区三面环街,被列为“棚户区”改造,有没有幕后的利益链存在,值得社会公众思考。
旧区改造是好事但须和谐拆迁
采访中,多数居民表示,旧区改造是好事,但把“暴力拆迁”作为城市进化的副产品,就违背了政府民生工程的初衷意义。
拆迁工作十分复杂,牵涉各方利益,尤其是影响到普通居民的切身利益,甚至是他们一辈子的身家性命。因此处理必须谨慎。不过,虽说拆迁矛盾复杂牵涉各方,但实际上主要是两方利益攸关,一方是被动迁户,通常是居民,另一方拆迁者通常是开发商,但也可能是政府部门。但不管怎样,在处理矛盾双方的利益诉求中,是应该冷静加理智,否则当引发悲剧后果时则不堪设想。
在所有拆迁工作中是会碰到难解之题和所谓的“钉子户”,作为政府和职能部门需要强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而非激化矛盾。否则,只会成为城市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障碍。
暴力抗法是错误,暴力拆迁更是错误,双方相互激化矛盾,最终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