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该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的待遇。
该新闻一出引发了社会的热议,特别是关系着妇女和企业的切身利益。该草案主要议题就是说妇女产假延长了8天,本来就容易因为产假而遭受就业歧视的妇女,再次延长产假会不会让企业更加不开心?HR又是如何看待产假延长至98天的?
延长8天太少
“个人感觉延长8天产假没什么,放90天跟放98天不感觉有什么区别,只是多8天而已,都已经放了90天了,再加点影响不大。因为我们企业大部分人员实行的是综合工时,这个对标准工时的应该会影响比较大吧。”资深HR商珊说。
广西的HR蒋小姐认为,产假90天对于生育妇女来说本来就太短了,而且如果只放90天或者更短的话,女职工育后回归岗位,其实还会请假的,那就不仅仅是8天了。她说前年生孩子,产假休了125天,公司很人性化,有人还是休170天的产假。
所以说延长8天产假还是太少,对于企业来说并非什么大事,妇女在生育期间本身工作效率就不高,还不如多放一些产假,这对企业对女员工来说都有益处,还体现出企业的关怀。
产假执行程度不一
“产假延长8天影响不大,企业还是会正常的运转。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还是要用,工资还是要发。有些公司只有60天,有的公司发现女员工怀孕了就常找空子,逼人走。”东莞的HR刘玲说。
刘玲介绍说,很多公司都没按照规定执行,甚至钻各种各样的法律空子。据广州的HR小月爆料说,他们公司一般都潜规则招聘已生孩子的妇女,规避产假的问题。这是明显的就业歧视,不过很多企业都在这样做。
对于一般正规的公司来说,都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深圳的HR小欣说:“我们公司基本上都按法给女员工休产假,除了个别岗位,经协商后同意提早来上班,但假期陆续可以补休完,只是没集中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