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公众对《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本月26日前向番禺区食安办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邮寄至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东204室(邮政编码:511400);传真:84631108;电子邮箱:shianban@panyu.gd.cn。
举报奖励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按照《草案》意见,该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需要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发生于番禺区行政区域内,举报人实名举报,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条件二则是举报的内容要符合13类情况之一。
包括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失效、变质、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无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和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使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或更改食品有效日期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地沟油”等劣质食用油脂或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禽畜及禽畜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13类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情况。
《草案》同时提出,对食品标签、外包装不规范以及对食品餐饮行业(企业)服务质量等问题的举报和投诉,不属于该举报奖励的范围。
奖励分三类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奖金
按照《草案》提议,将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及罚没款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分三类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奖励金。
在三类不同的奖励中,一级举报即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并已直接掌握有关证据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按该案罚没款金额的4%—5%给予奖励。二级举报即能提供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有关证据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按该案罚没款金额2%—3%给予奖励。三级举报即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详细情况,仅能提供查办线索且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按该案罚没款金额1%给予奖励。
单项奖金最低500元
不过,不管举报的情况涉及的罚没款有多少,《草案》提议,只要经查属实,单项奖励金额最低都不低于500元。如果根据举报线索查处无罚没款项的案件,只要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同样可以一次性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另外,《草案》还提议,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奖励额度还可以适当的提高。对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还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执法部门须公布举报有效联系方式
调动了老百姓监督的积极性,还要让监督渠道顺畅有效。《草案》提议,要求各执法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地址,明确举报受理部门和有效联系方式,畅通举报途径,依法调查处理。
《草案》还明确提出,举报人以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举报的,各执法部门应当形成接报受理记录。
对其他相关部门移转的案件线索也应该完整记录接受情况;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在现场核查后3日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在这个过程中,举报人要求给予举报奖励的,各执法部门应当记录在案,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应当给予奖励。
泄露举报信息将行政处分
按照相关办法要求,举报人应在收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案件查处部门申领奖金。逾期不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让举报人不盲目、不虚假举报,《草案》提议,举报人如果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各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草案》提议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对举报事项未核实查办的;泄露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及相关信息的;向被举报人透露相关信息,帮助其逃避查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