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蔬菜是城乡居民重要的基本生活必需品。2010年10月,商务部开始在大连、上海、南京、无锡、杭州等10个试点城市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拨付中央财政支持资金;2011年4月,商务部又确定天津、石家庄、哈尔滨、合肥、南昌、济南等10个城市为第二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今年2月,商务部启动了对第一批试点城市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评估工作,据商务部内部人士介绍,目前评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第一批试点城市都基本达到了商务部的要求,初步实现了肉菜产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到目前为止,商务部已确定在260多个屠宰企业、140多个大型批发市场、5300多个标准化菜市场、2400多个大中型连锁超市、7100多个团体消费单位开展肉类蔬菜全过程追溯体系。其外,下一步,商务部将与农业部合作,加强流通环节与种植养殖环节的信息衔接,探索建立肉类蔬菜全过程追溯体系。同时,将继续扩大试点城市范围,争取“十二五”末覆盖城区人口百万以上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