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当中,对于假劣药的,政府可以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到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质地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很多的药品产业当中,它的利润率非常高,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到3倍这样的一种罚款,对于很多的违法企业来说可能并不足以构成足够的威慑。那么在实践当中,就会造成违法企业冒着违法的风险来从事这样的一些行为。
王敬波提出,应该修改《药品管理法》,通过修法来进一步地提高处罚的力度,强化政府的监管力量,对于遏制这样的违法行为有一定的作用。《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颁布至今已经十多年了,在整个药品产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对于类似的这种违法行为,事实上、客观上是难以有效遏制的。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4月15日播出节目《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江西、浙江有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来生产药用胶囊。一家河北涉事企业为销毁问题明胶,放火毁证。经公安部门查明,该企业经理宋训杰为隐匿销毁证据实施了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