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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味龙胆花丸等违法广告上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16  浏览次数:81479
内容摘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3月10日公布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此次公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包括: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药品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3月10日公布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此次公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包括: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药品广告,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新研救尔心胶囊药品广告,木竭胶囊药品广告,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心脑欣片(亿天欣恼组合)药品广告,固本延龄丸药品广告,十一味甘露胶囊、二十五味珍珠丸药品广告,淄博昌国医院医疗广告,宁夏生殖保健院医疗广告,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广告,太原爱乐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天津欧亚肛肠医院医疗广告,同仁益健茶保健食品广告,HD元素食品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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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0416/18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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