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下午,正在洛阳师范学院读大二的小周在该校西门口被汽车撞伤。肇事者名叫王海,是该校商学院的一名教师。4月19日,小周在洛阳河科大二附院已住院14天,仍无人对其医疗费负责。肇事者称,由于小周用的药不在自己车辆缴纳保险所赔偿的范围内,拒绝为小周支付医疗费。
事发:肇事车辆撞人后“逃逸”
4月5日下午,小周和几名同学在学校门口斑马线上等待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红色东风标致轿车撞住。小周惨叫了一声后,发现自己的右脚剧痛,怎么也动不了。“快让司机停下来。”不知谁喊了一声,大家赶紧向肇事司机喊叫,并不停挥手。但肇事车辆反而加快了速度,幸运的是,小周的一个同学看清并记下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
事发5分钟后,就在围观人员焦急讨论如何处理小周的伤势时,肇事者回来了。“他回来时没开车,是步行。在迟迟拦不到出租车的情况下,还拒绝用自己的车送小周去医院。”小周的一名同学回忆说。
当日晚8时许,小周才被送到河科大二附院,经初步诊断,小周的右脚踝内侧严重骨折。一个小时后,洛阳市第六交警大队进行了事故鉴定,肇事车主王海负全责。当晚,王海到医院掏了3000元让小周住院后,便再无踪影。
交警:肇事者是伤者学校的老师
据调查显示:肇事者王海,是洛阳师范学院商学院的老师,正是小周学校的老师。但在出事后的第4天,王海便以考博为名去了南方。
在小周及其家人的再三要求下,肇事者王海的妻子吴丁娟才出面,对照顾小周的事情负责。但4月11日,肇事方之前交的3000元住院费已经用完。
4月12日上午,双方来到洛阳市第六交警大队请求协调此事。“已经进行了事故鉴定,肇事方负全责,肇事者应该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洛阳市第六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高浩山说。当小周的姐姐问肇事者的车被扣在哪里时,高浩山称“车扣在肇事者家门口了”。
肇事者:药品不在保险公司报销范围
4月12日晚,吴丁娟给小周的姐姐打电话称,由于小周住院所用的“复方骨肽”药,不在自己车辆缴纳保险所赔偿的范围内,为此他们不再支付小周住院的任何费用。“医院开的都是常规药,肇事者不能因为保险公司不报销,就拒绝支付医疗费啊?”小周的姐姐气愤地说,“身为教师,撞伤了自己学校的学生,却是这样的态度,实在让人失望。”
几天后,吴丁娟又给小周的姐姐发了条短信称,自己不再管这件事了,如果有事可以找一个姓曲的老师。
受害方:曾帮老师作假证
4月17日上午9时,记者在医院见到小周时,她正在病房内打着点滴。由于右脚整体被打上了石膏,只能躺在床上,连去卫生间也需要人搀扶。
据小周回忆,事发当晚,她向交警录口供时,王海曾嘱咐她把出事时间说成晚上8点,小周按照王海的意思说了,也隐瞒了王海肇事5分钟后才返回现场的情节。“我觉得他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出事后他也主动回来了,所以就按照他的意思把情况反映给了交警”。
随后,记者拨通吴丁娟留下的联系人曲老师的电话,曲老师称,自己对此事并不清楚。而肇事方王海及其妻子吴丁娟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无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肇事方一直没再露面,也没有继续支付小周的医疗费。据小周的姐姐说,目前,小周家里已自付了1000多元的医疗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