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用已有可控制的传染病疫苗,严格定期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接种,控制由传染病引起的羊死亡和流产。
第二,采用驱虫药物,如阿维菌素、伊维菌素、丙硫咪唑等。春、秋定期驱虫,控制和降低羊只体内、外寄生虫的危害而引起的羊流产。
第三,对流产母羊及时使用抗菌消炎药品。对疑似病羊的分泌物、排泄物及被污染的土壤、场地、圈舍、用具和饲养人员衣物等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第四,加强饲养管理,控制由管理不当(如拥挤、缺水、采食毒草、冰冻饲草、冰水、受冷)等因素诱发的流产。
第五,驱虫后,对粪便堆积进行生物发酵。
第六,在四季加强放牧的情况下抓好夏、秋膘,特别是加强冬、春季管理。
第七,实行科学分群放牧,对产羔母羊、羔羊及公羊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补饲,制定冬、春补饲标准。母羊怀孕后期补饲标准要高于怀孕前期标准。对补饲羊只做到定时、定量,不补喂霉变的饲草、饲料。
第八,圈舍要清洁卫生,阳光充足,通风良好。入冬后不再清除粪便,经羊只踩踏形成“暖炕”,春秋之交时挖粪出圈。冬、春季每天清扫圈内、卧盘上废弃草秸和掉圈毛。定期消毒棚圈,防止疫病传入。
第九,补喂常量元素(钙、磷、钠、钾等)和微量元素(铜、锰、锌、硫、硒等)。
第十,坚持自繁自养原则。对进出羊只按兽医规程检疫,避免把疫病带入带出。特别对引进羊要隔离观察,确认无病者方可放入群内。不从疫区购买草料及其他物品。
第十一,采用灭活苗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