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村委会 » 合作资讯 » 正文

山东广饶:建筑工地车辆污染道路最高可处罚3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7  浏览次数:8965
内容摘要:山东广饶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专项整治活动,对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及不按规定运输物料造成道路污染的,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山东广饶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道路主干道

山东广饶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专项整治活动,对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及不按规定运输物料造成道路污染的,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山东广饶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道路主干道都必须硬化,落实保洁措施,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出场车辆必须冲洗,运输过程必须全部覆盖,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洒污染道路。

  对连续两次违反规定造成道路污染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施工企业投标资格,外地施工企业清出东营市建筑市场。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山东广饶:建筑工地车辆污染道路最高可处罚3万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0227/1799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