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购置补贴,又称农机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目的是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
我国农机补贴政策始于2004年。2004年~2010年共安排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54.7亿元,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在175亿元左右,比上年继续增加20亿元。
近日,农业部部办公厅、财政部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也是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发布指导意见最早的一年。科易网政策中心(http://zc.k8008.com/)综合了相关消息,解读2012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业购置补贴最高补贴金额
今年部分产品的补贴额度有所提高。农业部规定,总体上补贴额不得超过市场均价的30%,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总量趋于饱和的小麦收割机适当降低补贴额度,薄弱环节的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等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割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
确保农民的购机自主选择权
今年《意见》要求各省不再制定补贴产品目录,要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一览表中不再明示具体补贴机具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补贴指标确认书中只有机具品目分档名称和补贴额,让农民自主选择满意的机具。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定额补贴标准以市场价为基准
今年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本省近3年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严禁以企业报价测算补贴额。
先购买后补偿的有益尝试
意见中提到,开展选择部分市县实行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等试点。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建立违规企业/经销商黑名单
《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在政府(http://gov.k8008.com/)网站上公布补贴操作程序、投诉电话以及每名受益人的购买机型、补贴额度等信息,同时还要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明确要将补贴对象名单公示到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今年,农业部对农机企业、经销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给予更严厉的制裁。农业部采取的新措施包括,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从事农机补贴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的补贴资金必须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协调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