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77元,创历史新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八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8000元,五省市同比增幅超两成,中西部地区增速普遍超过东部地区。
2012年2月2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77元,增量超过千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创本世纪新高,实现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连续8年较高增长。
陈锡文评价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时表示,去年农民增收较快,得益于“三多三高”,即农产品产量多、价格高,农民务工人数多、工资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多、含金量高。
八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8000元
纵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上海、浙江、北京、天津跨入“万元俱乐部”,另有福建、山东、辽宁、江苏、广东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
其中,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71元,比上年增加1768元,实际增长9.5%,比上年加快0.9个百分点,连续27年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首位,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贵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幅达15%,是26年来增幅最快的一年,增长速度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4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连续两年大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仅低于内蒙古、重庆、四川,列西部12个省区市第4位,列西北5省区第1位。
五省市同比增幅超两成
海南、吉林、辽宁、陕西、四川五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幅超两成,其中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028元,比上年增加923元,增长22.5%,是历史上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增速位居全国第二。这已是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5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陈锡文在会上强调,令人欣喜的是,农民收入增幅在2010年超过城镇居民的基础上再次超过城镇居民,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普遍超过东部地区,开始显现城乡区域收入差距缩小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