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可能对所有的商品都有深入的认知,所以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经营者或生产厂家不得虚构产品的功能和夸大产品的用途。一旦消费者买到不实的产品,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专利买卖(http://www.k8008.com/)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实的行为。比如:有的专利权人把自己过期的专利,说成是有效专利来卖给企业;有的专利权人把自己不成熟的"专利",说成是立即就可以投产的专利;有的专利权人虚构专利的功能和夸大专利的用途,使一些企业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甚至影响企业的生产发展。
以上这些做法很明显是严重的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虽然说专利有其特殊性,但他仍然属于商品之列。既然专利是商品,那么专利买卖就应该遵循商品交易的法则,违法行为就该受到法律的惩处。根据有关调查了解,企业买到不实专利招致利益受损却往往很难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
这种现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深入观察后不难发现其中的症结大致为以下两点:
一、卖家有合同作"挡箭牌"。专利买卖双方签了合同,虽然专利权人卖的是失效专利,但终归是专利,购买时为什么不认真审查?睁着眼睛跳火坑,这种教训很深刻啊!
二、专利的特殊性。专利技术没有变成产品以前,还是理论上的东西,缺乏可视性和具体性。所以,说它成熟与不成熟、功能是否虚构、用途是否夸大很难取证。而且,不是业内专家也很难作出判断,法庭审判的结果也只好不了了之。
然而,不论是上述的哪一种情况,受害的都只是购买者。专利买卖纠纷不了了之的这种状况极不妥当,应该实施相应举措加以转变。否则将会影响专利技术的声誉,不利于专利技术成果的交易。买了后上当受骗,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长此以往,谁还敢轻易出手?这也是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将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欺诈行为得不到惩处,将助长此类行为的滋生蔓延。这种情况之下怎么能建立起市场的诚信?没有诚信,市场经济如何能健康发展?
总之,对于专利买卖纠纷,不能因其特殊性就置之不理,不能因其管理上有难度就放任自流,敷衍了事。各地政府部门(http://gov.k8008.com)应根据专利的特殊性,结合市场情况,采取措施,出台相应的法规给予规范,使弄虚作假者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