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12月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汇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06  浏览次数:8972
内容摘要: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各地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以下是由科易网整理汇编的部分12月科技成果转化政策(http://zc.k8008.com/),以供大家参考。 四川拟出新规鼓励企业创新 四川省经信委将以两化互动 创新驱动为主体,着力提升企业创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各地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以下是由科易网整理汇编的部分12月科技成果转化政策(http://zc.k8008.com/),以供大家参考。

  四川拟出新规鼓励企业创新

  四川省经信委将以"两化互动 创新驱动"为主体,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据悉,"十二五"期间,四川将建立全省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与企业创新能力综合数据库,并每年筛选50户重点企业的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扶持,引导企业加大创新能力建设投入。力争"十二五"末,全省重点骨干企业技术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型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3户企业技术中心改制成功并上市。

  重点产品创新方面,年内编制出台《四川省"十二五"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推进计划,重点扶持高端产品创新设计,加快构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在2011年、2012年各安排1000万元的基础上,加大工业设计专项扶持力度,力争年度支持额度达到300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业设计共性技术开发和一般产品创新设计。

  青岛:事业编人才科技成果可入股 打破收入分配瓶颈

  近日,青岛市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事业单位特殊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试行意见》。《意见》提出实行协议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以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等自主灵活的分配形式,旨在彻底消除事业单位特殊人才岗位收入偏低、分配方式僵化的弊端,破解影响城市人才竞争力的瓶颈性问题,进一步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增强人才创新。

  该《意见》主要适用于在知识或技术密集、人才贡献率高、社会公益性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以及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或带动作用、通过引进特殊人才智力成果可实现高水平发展的事业单位。人员实施范围为受聘在事业单位关键岗位起关键作用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因工作需要急需引进的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独特技能能够为单位带来较大效益的人才,以及其他紧缺人才等。单位因工作急需,柔性引进、临时聘用的紧缺人才,可参照执行。

  山东:峄城企业及个人申报专利政府埋单

  为鼓励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峄城区科技局设立了专利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资助激励机制,凡峄城区或在峄城境内的单位或个人都可获得资助。这一激励机制,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申报专利的积极性。

  湖南省专利条例元旦起实施 为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将受罚

  明年元旦起,《湖南省专利条例》将正式实施。

  省知识产权局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丁旭在解读时表示,新《条例》一大亮点就是对为假冒专利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丁旭介绍说,此前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时,一般仅针对造假者个人,而对其他有相关责任的行为缺乏必要措施。比如,那些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运输、展示、广告、仓储、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今后都将面临处罚。

  湖北设立技术转移专项资金

  湖北省科技厅决定设立技术转移专项资金,促进科技成果在该省落地转化。湖北省科技厅决定在该省科技指导性计划中设立100万元的技术转移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鄂高校、科研机构通过技术市场获取重点"横向项目"、湖北省内大中型企业通过技术市场委托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12月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汇编”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20106/1767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