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村委会 » 合作资讯 » 正文

步步佳换面鞋加速企业探索绿色发展进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5  浏览次数:8958
内容摘要:日前,法国媒体对中国在绿色能源方面的发展表示了赞许,并指出绿色增长将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机遇。诚然,在如今环保观念深入人心的现代文明时代,选择低碳的生活方式,使用环保的生活商品已经成为不可遏制的潮流趋势。在中国国际环境与开发合作委员会近期发

  日前,法国媒体对中国在绿色能源方面的发展表示了赞许,并指出绿色增长将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机遇。诚然,在如今环保观念深入人心的现代文明时代,选择低碳的生活方式,使用环保的生活商品已经成为不可遏制的潮流趋势。在中国国际环境与开发合作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最新报告中,指出中国是全球环境污染严重的国家,由此可见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中,给整个社会生存环境带来了较大的负面作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享受高科技带来的便利之外,也逐渐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而这就要求各行各业在寻求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的措施,无论是从生产流通环节,或是供应给市场的产品,都需要符合“绿色环保”的观念。

  众所周知,制鞋行业向来是高污染、高耗能的重灾区,与绿色发展的理念始终格格不入。为了满足市场对环保产品的消费需求,更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鞋企通过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运用无害无毒的原材料等手段进行合理的转型升级,从长远利益来看能为企业节约更多的生产成本,并得到消费群体的认可和支持,一方面提升企业和品牌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

  在探索绿色发展模式的道路上,武汉步步佳鞋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先行者,企业以“低碳环保”的经营理念,依靠优秀的产品研发团队,将这种创新的思维有效地进行转化,作用在鞋类产品上,推出了一底多用、简易换面的步步佳换面鞋。这个通过六年时间潜心研究的专利成果——实用新型“一种拉链鞋子”(专利号ZL200920115831.8),成为了首家以环保为主题而生成的鞋类产品,开启了制鞋行业的先河。

  步步佳换面鞋以环保为核心,将舒适、耐用、时尚等元素融合到鞋子中,为市场带来与众不同的消费体验,一举成为最受欢迎的鞋类品牌。步步佳换面鞋独有的鞋面与鞋底的分离设计,不仅可以让消费者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更换鞋面款式,还可以减少鞋底材料的使用,在生产过程中可以最大程度的节约资源,完全符合绿色生产的原则,由于鞋面以及拉链也是采用高品质的材料制作而成,因此即使消费者长时间使用也不易损坏,在一定程度上也不会造成浪费。步步佳换面鞋多方位的设计考量,在贴合环保低碳主题的同时,也更加的人性化和个性化,产品不但在中国市场受到追捧,也热销展欧美、日韩等海外市场,真正实现名利双收。

  虽然步步佳换面鞋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也并非左右逢源。日前,网络上泛滥的山寨换面鞋产品就对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困扰。这些假冒伪劣换面鞋产品打着正品的幌子大肆宣传,欺骗消费者和投资者进入他们所设置好的骗局陷阱,从中牟取暴利。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行业和市场环境,步步佳换面鞋启动了“打假维权”声明,与相关部门携手打击违法犯罪,目前步步佳换面鞋正依法搜集证据,准备将这些“李鬼”一网打尽。此外,步步佳换面鞋还向消费者和投资者普及辨别真伪的常识,其实只需要多留心审核企业的营业资质、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规范证件,就能够揭穿假牌的真面目,通过对换面鞋产品的质量、外观以及售后服务等基本情况的确认,也可以简单地判断是否是假冒伪劣产品。

  在企业探索绿色发展的道路上,步步佳换面鞋跨出了第一步,在环保低碳的生产经营方面作出了榜样示范,也引起了整个行业对于转型升级的思考。绿色象征着生命,只有注入这一股活跃的血液,才能使企业和市场生机勃勃地发展!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步步佳换面鞋加速企业探索绿色发展进程”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1205/1729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