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使用未经许可生产的农药及禁用农药。不应使用示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和许可的农药;不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或具有“三致”的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农药使用准则。参照GB4285,GB/T 8321
中有关的农药使用准则和规定,严格掌握施用剂量、每季使用次数、施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对标准中未规定的农药,应严格按照该农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使用。不得随意加大剂量和浓度。对限制使用的中等毒性农药,应针对不同病虫害防治对象,使用其浓度允许范围中的下限。
(4)注意交替使用农药。在香蕉生产中,提倡将不同类型农药交替使用,以防止病原体和害虫产生抗药性。
(5)不断提高施药技术。掌握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和不同农药的持效期,选择合适的农药种类、最佳防治时期和高效施药技术,达到最佳效果。同时了解农药毒性,使用选择性农药,减少对人、畜、天敌的毒害,以及对产品和环境的污染。
(6)严格掌握用药安全间隔期。对限制使用的农药,其最后一次用药至香蕉采收的间隔期,应在其有效后的10天以上,允许使用的农药,其最后一次用药至采收的间隔期,应在2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