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品种在植物学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上都有很大差异,对种植地区和栽培条件都有不同要求。品种审定就是对新育成和新引进的品种,由专门的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结果,从生育期、产量、品质和抗逆性等方面综合审查,评定其推广应用价值和适应范围,这样可避免盲目引种和推广给农业生产带来损失。实行品种审定制度,有利于加强农作物的品种管理;促进生产用种良种化,良种布局区域化。农作物品种审定实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定制度。农业部设立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审定跨省推广的农作物新品种,以及需由国家审定的品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的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