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汽车三包规定》草案公布,在网上征集意见。10月26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了“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际通宝观察员余心蝶认为,听证会的召开,意味着酝酿了7年的汽车三包政策将进入实质性解决阶段。
际通宝消息,听证会代表分别来自汽车生产商、经销商、中国消费者协会、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全国工商联、消费者。尽管听证会规定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但由于自身都遭遇过因汽车消费质量与生产商、经销商扯皮事件,消费者代表滔滔不绝、大倒苦水,几乎所有消费者都超过了这个时限。
来自成都的消费者代表张义不久前购买的一辆小轿车,在保修期内就“爆缸”了。4S店承认没发现有使用不当的情况,但因为维修费用过高而将张义推到厂家。厂家派来的两名自称工程师的工作人员则给出了“不属于产品质量”的鉴定结果。
消费者刘放是一名汽车工程专业学者,“我在美国购买同样品牌、配置的汽车,三包期整车是5年,动力总成时间则更长,而征求意见稿中,我国三包期是整车2年,总成系统3年。”他建议,延长三包期限,应与国外持平。
高正是一名财务会计,去年购买高尔夫轿车。行驶半年后,变速箱出现故障。他耗费了4个月时间与4S店、汽车生产商、质监部门,进行质量鉴定、汽车故障诊断、更换零部件。他建议,对于消费者补偿措施、标准应细化。
据际通宝(http://www.gtobal.com/)最新消息数据显示,2010年的汽车年产销量已经超过1800万辆。然而伴随着汽车产销量的增加,汽车消费投诉也在连年攀升。2011年上半年为8235件,比上年同期的6220件增长32.4%。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其实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就联合国务院5部门就汽车三包规定着手调研。当前出台汽车三包责任规定,有效解决了消费者汽车消费的投诉非常迫切。际通宝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已出台移动电话机商品、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商品的三包规定。
在此次的汽车三包听证会上,记者发现,消费者更关注的是个人权益的保障,而厂商、经销商、协会则更关注操作层面、配套政策方面的问题。
草案第五章第20条关于“三包有效期” 的规定:自销售商开具发票起,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对此,消费者普遍认为这个标准过于偏低。
另外,针对产品质量维修时间累计不超过35日的规定,厂商代表、大众汽车(中国)产品安全经理赵兴辉称,进口车、合资品牌车中很多零部件要从海外进口,需要走企业内部控制流程、运输、海关等多环节,35日的期限很难实现。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代表韩峰建议,工商、税务、公安部门应参与到相关配套措施规定的研究制定中。际通宝观察员余心蝶呼吁,应设立第三方独立权威的鉴定机构。
质检总局表示,汽车三包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将制定实施细则。据际通宝记者获悉,国家质检总局目前正加紧制定汽车三包规定中涉及的零部件标准、实施细则、操作指南,并将逐条梳理公众对于汽车产品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充分考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