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0月7日电(记者王军、拉巴次仁)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局了解到,“十一五”期间西藏共落实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38亿元,累计带动农牧民增收21.2亿元,促进西藏224万农牧民年人均增收338元,林业生态保护让西藏农牧民吃上了“生态饭”。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西藏约9万农牧民通过参与重点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获得劳务收入21.2亿元;其中,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项,参与公益林管护的农牧民就达8.4万人,管护人员年人均增加现金收入5400元。此外,通过退耕还林,还让30.6万农牧民增加近4亿元的收入。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资源管理处处长董益均说,10年前启动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曾一度让西藏林区百姓的收入受到影响。为降低工程实施对林区百姓收入的影响,西藏充分挖掘天然林禁伐后的资源开发潜力,扶持和开发包括食用菌、药材和花卉等林下和林间资源,发展林区生态旅游等措施,发挥林业对农牧民增收的促进作用。
目前,西藏已发展86家林业企业,固定资产累计达4亿多元,从业人员2500多人。林芝地区林芝县、工布江达县,昌都地区昌都县、芒康县等初步形成了以松茸为主的林下资源采集加工基地,年加工销售各类林下资源产品1400多吨;在山南地区加查县等地,以核桃和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已发展到1400万株。
此外,巴松措、色季拉等国家森林公园和珠穆朗玛峰、雅鲁藏布大峡谷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为不少农牧民提供了新的增收渠道。
同时,林业生态保护工程也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据2009年公布的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西藏森林面积为1462.65万公顷,居全国第5位,森林覆盖率达11.91%。与2005年公布的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相比,森林面积增长了73.0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了0.6个百分点。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雷桂龙说,西藏的林业生态保护工程真正达到了“资源受保护,群众得实惠”的目的,林业生态保护工程已解决了3.5万农牧民的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