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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资助学前教育细则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01  浏览次数:8978
内容摘要:2011年5月19日,山西运城一个乡村幼儿园里,一名全托管的孩子正在园内用午饭。刘宝成/CFP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文,明确中央财政资助各地发展学前教育的细则。中央财政将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各地发展普惠性、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 针

2011年5月19日,山西运城一个乡村幼儿园里,一名全托管的孩子正在园内用午饭。 刘宝成/CFP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文,明确中央财政资助各地发展学前教育的细则。中央财政将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各地发展普惠性、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 

  针对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严重落后的现状,中央政府要求,可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在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等手段,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近年来,农村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闲置校舍。利用这些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有望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为此,中央财政将从2011年始,用3年时间,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选择农村闲置校舍等改建成幼儿园。 

  为此,中央财政将按拟改建的闲置校舍面积、新增入园幼儿数和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分地区按比例补助。对西部省份,中央补助80%;中部地区,中央补助60%;东部困难地区,中央分省确定补助比例。 

  同时,农村小学可增设附属幼儿园,设立巡回支教点,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中央财政按每班5万元的标准对增设附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中央财政将对巡回支教志愿者补贴,并资助社保等费用。 

  具体而言,对巡回支教者,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东部困难地区,每人每年补助0.5万元。中央财政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将一次性补助1.5万元。 

  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学前教育教师培训。教育部将把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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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1001/15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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