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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紧急通知要求排查地铁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30  浏览次数:8857
内容摘要:本报讯 (记者汤旸) 27日上海地铁10号线列车发生追尾事故,交通运输部于次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到一线排查城市轨道安全隐患。各地要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运营后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进行评价,对提出的不符合运营条件的问题须及时

   本报讯 (记者汤旸) 27日上海地铁10号线列车发生追尾事故,交通运输部于次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到一线排查城市轨道安全隐患。各地要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运营后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进行评价,对提出的不符合运营条件的问题须及时整改,如影响到安全须立即停止运营,整改合格后再运营。

  轨道交通将安全检查

  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充分吸取上海地铁列车追尾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监管,并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领导深入一线,排查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各地要重点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试运营基本条件执行、运营安全保障、设备质量保证、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具体对已开通线路试运营评审,评审意见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拟开新线路试运营筹备情况;相关设备检修和运营线路管理、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车辆、轨道、桥隧、供电、信号、通信等系统设备是否满足运行安全要求,是否具备故障导向安全功能等逐项进行严格仔细的检查排查。

  新开通地铁将开展评审

  对新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对投入的车辆、供电、信号、防灾等系统设备进行监测,对线路工程、牵引供电、通信信号、运营调度、消防防灾等系统进行功能测试、试验,评审合格并可保证设备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载客运营。

  此外,要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运营后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进行评价,对安全评价中提出的不符合运营条件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如果影响到安全须立即停止运营,整改合格后再运营。

  在从业人员资格上,城市轨道交通关键岗位没有取得从业资格不得上岗工作。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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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930/15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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