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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项目专项督查调研活动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27  浏览次数:81352
内容摘要:各市、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农技、农机、热作、乡企、农经、农业执法(局、委、办、中心、大队),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加大对农业项目建设督查和调研力度,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业项目专项督查调研活动。现将农业项目专项督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农技、农机、热作、乡企、农经、农业执法(局、委、办、中心、大队),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加大对农业项目建设督查和调研力度,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业项目专项督查调研活动。现将农业项目专项督查调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吴卓,65365268,电子邮箱:bgs1123@126.com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海南省农业厅农业项目专项督查调研活动方案

  为加大对农业项目建设督查和调研力度,加快推进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业项目专项督查调研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省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琼农办〔2011〕34号和65号文件精神,以项目为硬载体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及时把握项目建设进展和存在问题,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提升项目建设的质量、速度和效益,营造重视项目、谋划项目、推进项目的浓厚氛围。

  二、督查调研范围

  2010年以来的中央及省农业项目、省农业厅重点项目和市县农业重点项目。

  三、督查调研重点

  (一)在建项目情况

  1、资金投入: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实际投资额,资金下达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专款专用等情况。

  2、开工进展:项目实施计划及时间节点,实际完成情况。

  3、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质量监督,项目批复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落实情况。

  4、落实项目责任制情况。承担单位与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

  (二)建成项目情况

  1、项目验收与审计。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是否验收,是否有资质审计报告。

  2、绩效情况。投产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带动农民就业、收入增长情况。

  3、运行与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运行机制、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运行条件等。

  (三)项目策划储备情况

  1、项目前期准备。包括项目可研、规划、论证、申报、立项等。

  2、项目库建设。包括策划好2012年及“十二五”重点农业建设项目。

  (四)推进项目的主要措施

  总结项目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建议。

  四、时间安排

  从8月10日—11月10日,为期3个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10日-8月20日)。各市县、各项目责任单位学习《方案》,并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作具体的部署安排。

  第二阶段:自查(8月20日-8月30日)。各市县、各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清查,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厅项目落实办。

  第三阶段:督查推进(8月30日-10月30日)。对投资大、影响面广及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的建设项目采取督查专报、督查组实地督导检查、现场办公等形式,明确任务、责任和时间节点,形成“倒逼”机制,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按计划推进。

  第四阶段:总结通报(10月30日-11月10日)。各市县、各项目责任单位于11月10日前向厅项目办提交专项活动总结报告,厅召开总结会通报情况。

  五、组织领导

  成立农业项目专项督查调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肖杰

  副组长:朱清敏、周燕华、王宏良、黄正恩、林道孔、王澄群

  厅项目落实办公室牵头,厅计划财务处、厅纪检组配合组织协同负责督查调研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督查调研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和指导,统筹安排。要进一步明确项目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部门合作,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项目策划,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二)强化督查督办,实施半月一报制度。省农业厅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个督办调研小组,深入项目所在地督办项目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落实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联系人,每半月一报(每月16日、30日前向厅项目办汇报),厅每月召开一次项目专题汇报会,厅项目办负责编印简报,每周一期。要结合项目督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在督查调研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好的典型,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省农业厅将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设立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活动开展有关情况。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媒体制定实施宣传方案,营造重视项目、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p#分页标题#e#

  (四)加大项目考核力度。要把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干部重大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问责机制。要重视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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