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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关于积极应对抗旱救灾 扎实做好当前农资监管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01  浏览次数:82548
内容摘要: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 进入7月以来,由于降水持续偏少,江河来水严重偏枯,受旱时间较常年提前。截止8月21日,全省有20个县(市、区)特旱、26个县(市、区)重旱、33县(市、区)中旱,由于干旱少雨,对水稻、玉米、烤烟等作物生长影响很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

  进入7月以来,由于降水持续偏少,江河来水严重偏枯,受旱时间较常年提前。截止8月21日,全省有20个县(市、区)特旱、26个县(市、区)重旱、33县(市、区)中旱,由于干旱少雨,对水稻、玉米、烤烟等作物生长影响很大,受损严重。当前全省各地正全力以赴抗旱救灾,组织绝收田地改种和秋收秋种工作,千方百计保持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稳定增收。为适应这一形势需要,确保改种和秋种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可靠,现就扎实做好当前农资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扎实严把种子、肥料市场关口。绝收田地改种蔬菜、洋芋是主要改种作物;秋种计划中,各地将突出地方产业发展特色,分别组织蔬菜、油菜、洋芋、小麦、杂粮、绿肥、牧草以及茶苗、水果苗木种植。这些安排,既关系到今年农民能否稳定增收,还关系到特色优势产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务必以种子、肥料为重点,抓好农资监管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种子执法年有关部署,以严格种子经营备案为抓手,以加强市场监管为防线,严把种子市场关口。省农委将组织秋季肥料的质量抽检和打假专项活动,各地要认真落实有关部署,按时完成抽检任务,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及时、有力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要以保障秋季农业生产所需农资质量合格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组织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各地要根据本地抗旱救灾和秋种工作安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农资产品,组织专项整治,对农资市场尤其是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深入排查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禁用等违法行为,以及农资经营备案制度、台账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农资监管力度。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者逐一检查,尤其是对乡镇农资市场及分散在村寨的农资经营点要监管到位,不留死角。要对照农业部、省农委及其他部门通报的假劣农资信息,以及有关行政审批信息,对本地农资产品进行深入审查,排查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三是县级农牧部门要健全农资监管工作台帐,并对全过程作全面、详细记录,杜绝走过场、敷衍了事等现象的出现。监管中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深究责”。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资产品质量的例行监测力度。对本地农业生产有重要影响的、来源不明的、群众有反映的农资产品,要安排一定经费,有针对性地组织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农资产品,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可能给农民造成的危害。

  四、依法、坚决、及时打击违法行为。监管、排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立即依法处理。对抽检发现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行为,发现地、来源地要绝不放过,一查到底,其他地方也要认真排查。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发挥农资打假举报电话和农资打假信息员的作用,积极挖掘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的线索。对发现的假劣农资产品,务必彻查来源和去向,涉及外地的,要及时上报并向有关地方通报。对制售假劣、禁用农资等违法行为,各地要动真格,务必坚决、有力、及时予以依法处理,坚决杜绝放任违法行为不作为、办人情案、以罚代刑现象出现。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指导服务,组织放心农资下乡。各地在抗旱救灾,组织绝收田地改种和秋种工作中,要加强农资供应的工作指导,积极组织优质可靠的农资下乡,指导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到优强农资企业采购农资。对有关部门统一采购、无偿支持农户的农资产品,各地要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和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关,防止假劣和违法农资进入政府采购渠道。要组织技术人员、管理干部、执法人员到农业生产一线,尤其是深入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发展区域,指导合理选购和科学使用农资。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和办案工作所需的经费及技术装备,不断改善执法条件,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农资打假的各项工作任务。另外今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处理、处罚的一定要严肃重处重罚,以保持工作的延续性,保持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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