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河南以产业链理念发展现代农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22  浏览次数:8958
内容摘要:本报讯 (记者乔地)近日出台的《河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河南将培育有强大竞争力的农业产业链条,建成全国重要的粮食稳定增长核心区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为中原地区特别是农业区域探索一条发展之路、崛

本报讯 (记者乔地)近日出台的《河南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河南将培育有强大竞争力的农业产业链条,建成全国重要的粮食稳定增长核心区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为中原地区特别是农业区域探索一条发展之路、崛起之路。

  《规划》绘就了河南农业强省的新画卷。其主要目标包括:一、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争达到600亿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达9%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第一产业增加值之比达到2.5∶1;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53%—55%;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75%;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850万亩。三、森林覆盖率达到24%;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解决2999.7万农村居民和630.3万农村中小学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5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完成354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任务。

  《规划》提出,通过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河南省将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改造中低产田1000万亩,建设高产稳产田1000万亩,实施土地整理1000万亩,建设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100万亩。为确保实现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00亿公斤的目标,《规划》提出,通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亿亩以上。在粮食主产区的95个县(市、区),实施水利设施、基本农田等八大工程,以建设“吨粮田”为目标,力争每个县(市、区)建设1—2个万亩高产示范方。

  《规划》特别提到,现代农业已进入产业链时代。河南为此确定了十大农业产业链,将依据“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理念,重点打造优质肉类、乳品、花卉园艺、林产品、蔬菜、棉花、油料、水产、中药材、茶叶等十大高效农业产业链条,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打造十大高效农业产业链条,河南将培育出涵盖良种开发、粮食生产、粮食收储、粮食加工、食品加工、物流销售、循环利用等环节的完整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有关专家指出,农业发展的本质是产业链,在发达国家,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已经达到相当高水平。而在发展中国家,产业链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研究和实践表明,现代经济竞争已进入产业链竞争时代。美国的嘉吉、阿丹米、帮吉和法国的路易达孚“四大跨国粮商”,已渗透到发展中国家粮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垄断了世界粮食交易量的80%。产业链已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在农业及相关领域进行财富掠夺的有力武器。从产业链角度来提升竞争力,已成河南现代农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打造农业产业链条,现代农业不再局限于第一产业,而是包括第二、第三产业等与农业关联产业在内的大农业体系结构。河南农业龙头企业将由产品链、物流链扩展到价值链、信息链,从而具有更强的竞争和带动能力。《规划》指出,通过做大产业链,不仅能使农民获取更高的附加值,还能把农业生产、工业加工、城市消费市场和科技创新连接起来,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

  《规划》凸显了创新精神,力求通过科技和机制创新激发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围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开发、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控制等,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提升产业整体核心竞争力。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河南以产业链理念发展现代农业”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822/1430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