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青海省化隆县畜牧局五项措施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6  浏览次数:81130
内容摘要:青海省化隆县畜牧局五项措施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自央视“3.15健美猪”事件曝光后,青海省化隆县畜牧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流通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爆笑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化隆县畜牧局瘦肉精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开展排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地要求,化隆县畜牧局及时抽调业骨干组成三个小组,全面开展对本辖区内肉牛(羊)、生猪饲养场(户)的拉网式排查工作。同时,扩大检查范围,对化隆县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在对化隆县养殖场(户)的排查登记的基础上,要求饲养场(户)必须填写兽药、饲料进货和使用记录、动物免疫档案、无害化处理记录、消毒记录等,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的药品,坚决打击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四、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正确引导肉食品消费者,严防谈“瘦肉精”色变现象发生,维护化隆县养殖业发展的良好形势。以典型的“瘦肉精”时间为例,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深入养殖场户和兽药饲料经销店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科学饲养技术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从业人员依法生产和经营,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5253小游戏

  五、做好检测采样。以育肥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为重点,兼顾散养户,对牛、羊、猪进行尿液样品采样监测,全县共抽样检测牛尿样82份。羊尿样25份。猪尿样12份。涉及11个乡镇23个行政村10个养殖场50个散养农户。同时,在11个规模养殖场开展饲料抽样监测,共抽样9批次27份。其中牛羊饲料3批次9份、猪饲料5批次15份、鸡饲料1批次3份。所有样品已送往青海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化验4388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青海省化隆县畜牧局五项措施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816/1373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饲料 养殖场 青海省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