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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效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09  浏览次数:81091
内容摘要:神农架林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特别是2009年3月1日《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正式实施后,林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和执法监督,基本实现了从农田(养殖场)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已经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多年来没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保障了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了我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到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林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发改、财政、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目标,明确监管工作重点,细化落实保障措施。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成了较好的合力。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消费者的利益,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全面建设现代农业和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三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领导到位。在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林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一致,及时总结经验,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责任到位。实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每年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四是经费到位。在林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调剂落实工作经费,购置必备的检测设备,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是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实施办法的重要保障。一是调整规划抓培训。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列为“五五”、“六五”普法学习的重点,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单行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发放到乡镇、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合组织、农资经营户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手中,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了基层领导、农业生产者、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多种形式抓宣传。在神农架电视台、《神农架报?新农村专版》、神农架农业信息网上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专栏,创新农业法制宣传方式,提高了普法宣传效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资打假保春耕(秋播)、安全生产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全方位、多方式、多渠道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及相关配套知识,提高了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近三年来,共接待咨询人数3450余人,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在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地喷刷固定宣传标语380余条,三是加强教育提素质。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知识讲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通过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到千家万户,基本形成了人人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顺利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强化源头控制,狠抓投入品监管。林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部门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不断强化行政综合执法,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推行农作物品种主导公告和农药、肥料等农资品种主推制度,严肃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坚持正面引导与投诉举报并举。近三年来,共印发《农资经营须知》2000份,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经营服务承诺书》150余份,在农资经营门店、乡镇、村、街道、城镇居民集中居住点张贴主导品种公告600份,主推农药和药械公告及宣传挂图1500份,《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告知书》250份,设立了“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特别是今年出台印发了《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销售使用甲胺磷等农药的通告》,铸造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尚方宝剑。二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农资打假各成员单位在林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每年活动有方案、每个季度有重点、每个月度有行动的要求,常年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开展了“农资打假保春耕(保秋播)”活动,每年春、秋两季都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农药、肥料、饲料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整治行动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从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乡镇、重点季节和大案要案,通过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近三年来,共查处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11个,下达预警通知书记10份,责令退出种子7300公斤;没收过期农药品种13个379瓶袋,收缴废弃农药2.9吨;查处过期兽药12个品种24件,收缴封存假兽药3个品种(粉散剂362包、针剂17合)。在今年开展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中,与养殖大户签定了《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承诺书》,组织工作专班对养殖大户和兽药、饲料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了8个乡镇18个养殖大户、2个乡镇屠宰场,检查兽药67个品种、饲料及添加剂11种,未发现养殖户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现象。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在林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乡镇的支持下,农业、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从严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品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行为,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检验检测,严控产品质量。要全面施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装备能力建设。为此,我们一是加强了检测体系建设。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今年安排了90万元的专项经费,配置了必备的检测设备,确保能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二是集中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去年7月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全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分别组织开展了种植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畜产品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专项整治、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水产品禁用药物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三品一标”专项整治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药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了拉网式大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户)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三是严格开展动物检疫工作,确保居民吃上“放心肉”。加强了定点屠宰场疫情监控和检疫工作,重点排查“瘦肉精”,强化屠宰同步检疫,按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等标准,严格宰前、宰后检疫,做到生猪凭证、凭耳标入场,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步检疫率达100%,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近三年来,共检疫生猪18944头、牛951头、羊2971只、活禽104978羽,销毁不合格肉品1881公斤,无害化处理725公斤。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面施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在产地准出方面,加大了例行抽检力度,今年我区农业部门在农贸市场、超市、蔬菜基地抽检样品118个,经检测全部合格。省农业厅抽检蔬菜、茶叶、水果、水产品等样品30个,送省检测畜产品(含饲料、兽药)103个,全部合格。在市场准入方面,严格查证验物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入我区市场销售。

  五、强化指导服务,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几年来,林区政府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的实施,以茶叶、干果、蔬菜、畜牧、中药材五大产业为依托,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狠抓“三品”认证。目前,我区通过国家认证的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共23个,认定无公害基地4个;创建了以红坪、大九湖为主的高山无公害蔬菜、以木鱼为主的有机茶、以宋洛和下谷为主的有机蜜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扶持了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组建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奠定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二是积极制定生产标准。先后制定了20余项主要农产品标准化操作技术规程,其中有机茶、高山蔬菜等形成了完整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高山无公害蔬菜技术规程》被确定为我省地方标准。三是创新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和协会采取“公司(协会)+农户”、“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等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四是加强技术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推广了一批如测土配方施肥、黄板诱虫、生猪养殖“150”模式等生态安全、节本增效的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结合生产实际,对农药、肥料的施用量、间隔期等知识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有效地控制了高毒高残留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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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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