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的推进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农业局将推行"三项制度",加强监管,规范农药使用。
一是农药销售产品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公布的农药审查目录,近期内将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产品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所经营的农药是否通过了审查。
二是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当前本县农药市场主要存在品种多、药名混乱、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广告等主要问题。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将在近期全面完成县内所有农药经营点的资格审查,对不合格的经营商店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取缔。
三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在全县确定一定数量的高毒农药定点经销店,并进行挂牌管理,设立高毒农药经营专柜,实行实名制购药,建立健全高毒农药经销档案,严格控制在蔬菜生产区内经销高毒农药。对没有取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农资店不得经营高毒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