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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区全市率先实行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08  浏览次数:81125
内容摘要:重庆南川区全市率先实行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

  一是凡个体、企业业主到农村流转土地,必须预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土地流转保证金。凡流转面积100?300亩的,受让方需一次性预交与年租金等额保证金;超过300亩的,受让方需一次性预交年租金50%的保证金。二是土地流转保证金由乡镇(街道)财政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作为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三是在合同期限内,如果业主能够信守合同,乡镇(街道)将把业主缴纳的保证金连同利息金额返还给企业;如果业主经营不善,不能兑现合同,保证金将由乡镇(街道)用来兑现农民的土地租金,以及进行土地复耕等工作,农民可以按合同约定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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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证金 土地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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